青島天氣 | 百寶箱
新聞網(wǎng)首頁 > 新聞中心 > 國內(nèi)國際 > 正文

少年賣腎買iphone案一審7人獲刑 判賠償147萬

來源:瀟湘晨報-- 2012-11-30 07:36:21 字號:TT

8月10日a6版

8月10日a8版

  他成天都把自己封閉在家里,上網(wǎng)、玩游戲,不愿意出去見人。

  ——小陽母親稱,孩子自暴自棄的傾向非常明顯,一直都沒有走出賣腎事件給他帶來的陰霾。家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給孩子找個值得信任的心理輔導機構(gòu),讓他盡快融入社會。

  [新聞背景]

  去年4月底,安徽少年小陽(化名)的右腎被摘除,只剩下一個不健康的左腎,和術后留下的一條長約11厘米的傷疤。那一天,小陽還未滿17周歲。直到小陽的家人向郴州警方報案,一個黑中介、黑醫(yī)生的地下器官買賣鏈條才浮出水面。

  今年8月9日,9名被告人因故意傷害罪被郴州市北湖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此案在北湖區(qū)法院一審開庭。(詳情見本報2012年8月10日A06、A08-09、8月11日A6版報道)。

  本報記者劉志杰 通訊員賀翠花 郴州報道

  11月29日,“少年賣腎”案在郴州北湖區(qū)法院一審宣判,“黑中介”何偉、尹申分別獲刑5年和4年,另有5人被判處緩刑,2人免予刑事處罰。

  案件審理過程中,何偉等9名被告人和兩家相關單位自愿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經(jīng)濟損失1479666元(已到位)。

  公訴機關指控,何偉因債務纏身,便邀尹申為其尋找非法移植的腎源,又通過唐世民找到被告人郴州市某醫(yī)院男性泌尿科門診主任蘇開宗為其提供移植手術便利,還聯(lián)系被告人郴州市某醫(yī)院麻醉科醫(yī)生黃龍東作為腎臟移植手術的麻醉師。何偉等在網(wǎng)上發(fā)布尋找腎源和“受體”的信息后,年僅17歲的小陽(化名)經(jīng)中介牽線,決定賣掉自己的一只腎。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4月底的一天,何偉、尹申、唐世民、宋忠于和黃龍東、楊峰、黃美等人以及“供體”小陽和“受體”患者來到郴州做人體活體腎臟移植手術。蘇開宗安排張紅杰作為護士協(xié)助手術。在手術過程中,宋忠

  于是主刀醫(yī)師,負責給患者做腎臟的切除和植入手術,黃龍東負責手術中的麻醉事項,楊峰作為宋忠于的助手協(xié)助手術,黃美作為器械護士負責給醫(yī)生傳遞手術器械,張紅杰作為巡回護士負責手術中的雜事。

8月10日a9版

8月10日a9版

8月11日a6版本報關于“少年賣腎案”的相關報道

8月11日a6版本報關于“少年賣腎案”的相關報道

  法院認為,何偉、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蘇開宗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但他們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小陽及其親屬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判處何偉有期徒刑五年,尹申有期徒刑四年,宋忠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唐世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蘇開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

  同日,法院還對另案起訴的被告人黃龍東、楊峰、黃美、張紅杰故意傷害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這4人系從犯,對被告人黃龍東、楊峰依法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被告人黃美、張紅杰犯罪情節(jié)輕微,可免予刑事處罰。

  宣判后,賣腎手術團隊中的主刀醫(yī)生宋忠于表示不服判決將上訴。

  [家屬]

  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書

  昨天下午,小陽的父母向郴州市北湖區(qū)檢察院遞交了申請抗訴書。

  小陽的母親認為,對于判決有幾個不滿意的地方。“首先是對傷殘等級的認定,我們覺得應該是三級傷殘,但法院認定是五級。”小陽的母親說,“其次,盡管幾名被告人作出一定賠償,何偉和尹申兩個都以家里窮沒錢為理由,只賠了幾萬元,法院對他們判得太輕了?!?/p>

  小陽的母親說,現(xiàn)在孩子身體狀況不好,還是很瘦,一米九的個子只有120斤左右,需要終身服藥,“病情控制得不好,可能會形成尿毒癥,甚至需要換腎”。

  “他成天都把自己封閉在家里,上網(wǎng)、玩游戲,不愿意出去見人。”小陽母親稱,孩子自暴自棄的傾向非常明顯,一直都沒有走出賣腎事件給他帶來的陰霾。

  現(xiàn)在,小陽家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給孩子找個值得信任、知名度高的心理輔導機構(gòu),“將孩子從網(wǎng)癮和陰霾中拉出來,讓他盡快融入社會”。

  爭論焦點一

  小陽的傷殘等級

  庭審時,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是“小陽的傷殘等級問題”。

  公訴機關提供了安徽一家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書,小陽的右腎被切除,左腎功能不全明顯存在,傷情構(gòu)成重傷,達三級傷殘。

  辯方認同“構(gòu)成重傷”的鑒定結(jié)果,但對三級傷殘?zhí)岢霎愖h。辯方提出重新鑒定,法院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作出鑒定,確認小陽屬于左腎功能不全代償期,評定為五級傷殘。

  法院認為,后者的鑒定數(shù)據(jù)全面,并分析出小陽目前尚屬左腎功能不全代償期的論斷,對于五級傷殘的鑒定結(jié)論予以采信。

  爭論焦點二

  是否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控辯雙方爭論的另一焦點是,何偉等人是否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辯方提出,由于小陽自愿出賣人體器官,何偉等人不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認為,小陽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何偉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應當嚴格審查而且能夠?qū)彶樾£柣厩闆r的前提下,沒對他予以審查,進而摘除了一名未成年人腎臟,應認定為主觀犯罪故意。我國禁止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買賣行為,小陽是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而且其承諾的出賣自身器官,也違反了禁止人體器官買賣的規(guī)定。

  法院認為,何偉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共同摘取小陽的右腎,致其重傷達五級傷殘,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分享到:
-

-

相關閱讀青島新聞

我要評論 提取評論...

網(wǎng)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島新聞網(wǎng)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