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兩車連續(xù)撞碾、18名路人未出手相助
小悅悅案肇事者判三年半
據新華社電去年發(fā)生的廣東佛山女童“小悅悅”遭兩車連續(xù)撞碾、18名路人未出手相助的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5日對該案肇事司機胡軍作出一審宣判,胡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據佛山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時許,被告人胡軍駕駛機動車在佛山市南海區(qū)大瀝鎮(zhèn)黃岐廣
胡軍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辯稱被告人的行為應構成交通肇事罪,并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軍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因過失致人死亡,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胡軍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案發(fā)后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醫(yī)療費,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決胡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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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晚上9時,碾軋事發(fā)4小時后,第二輛肇事車逃逸的司機蔣某經民警口頭傳喚來到大瀝交警中隊,其對肇事逃逸供認不諱。次日下午1時,第一輛肇事車輛的駕駛員胡某在其岳父的陪同下,到大瀝交警中隊投案。
晚上,兩名肇事司機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