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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稱每年10萬家庭因家暴解體 10%男性遭家暴

來源:廣州日報-- 2012-06-29 17:31:27 字號:TT

家庭暴力各種數(shù)據(jù)

家庭暴力各種數(shù)據(jù)

  中國每年有10萬家庭因家暴而解體;逾半數(shù)受訪者曾遭遇家暴;1/3女性遭遇過家暴,家暴是導致婦女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昨日下午,由國內首個民間女性公益組織——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辦的“大聲說出來——反家暴巡回沙龍廣州站暨《中國家暴現(xiàn)狀》調研報告發(fā)布儀式”在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舉行。據(jù)悉,婚內性暴力和家庭冷暴力比例分別達13.9%和9.7%,位居施暴典型形式的第1位

和第5位,這也是國內首次對婚內性暴力和家庭冷暴力進行調查。

  根據(jù)北京紅楓婦女心理咨詢服務中心與某網站女性頻道對1858名受訪者的調查,54.6%的受訪者曾遭遇家庭暴力,而女性是受暴的主體,占90%。

  中國法學會反家暴網絡負責人、紅楓中心副主任侯志明表示,“54.6%的受訪者曾遭遇家庭暴力”這個比例比全國婦聯(lián)調查的24.7%高出一倍。她說,這次調查的受訪者總體上都比較年輕,以31~40歲為最多,占43.2%,其次是21~30歲,占40.9%,同時,他們都是有條件上網的人,因而大多生活在城市;再者,受訪者的文化程度也相對較高,高中和本科的比例總計達81.9%。

  “李陽家暴事件已為千萬人敲響警鐘,”紅楓中心主任姚越表示,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每年有10萬家庭因為家庭暴力而解體,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女性高達30%,家庭暴力是導致婦女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她認為,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應該選擇“大聲說出來”。

  家暴的五種形式

  身體暴力:包括對身體各部位的各種攻擊,如毆打、推搡、打耳光等。

  精神暴力:包括精神傷害和限制自由。精神傷害是指以語言威脅恫嚇、誹謗等,或用自殺等行為威脅,或強迫受害者做其不想做的事情等;限制自由是指控制受害者的行動自由,禁止與外界接觸。

  性暴力:包括攻擊受害者胸部、陰部,用物或身體暴力強迫發(fā)生性行為、性接觸;強迫發(fā)生性關系等。

  經濟控制:包括控制受害者的時間、食品、衣服、住房、金錢等。

  冷暴力:多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行為。表現(xiàn)形式多為冷淡、輕視、疏遠和漠不關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

  去年二審離婚案30%稱有家暴

  本報訊 (記者練情情、章程)日前,廣州中院發(fā)布了《廣州市家庭暴力審理情況報告》。報告顯示,妻子仍舊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而目前在司法上認定家暴的比例非常低。

  報告顯示,2009年,廣州中院二審共審結離婚糾紛373件,其中主張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數(shù)為98件,占審結案件數(shù)的26.2%,2010年和2011年分別為24.7%(93件)和30%(103件)。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反映,經濟發(fā)達程度和文化層次高低與家庭暴力的存在并不是正向關系。

  報告顯示,妻子仍然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受害者中占絕對多數(shù),丈夫則是主要施暴者。在2009年~2011年中,這一比例分別高達84%、85%和74%。其次是丈夫,所占比例在前述年度分別是6%、7.5%、18.3%。

  調查發(fā)現(xiàn),在女性主張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中,為了孩子忍讓或者等對方良心發(fā)現(xiàn)的當事人不少。有的受害者并不主動提出離婚,而是在男方提出離婚后表示同意離婚;有的即使男方先提出離婚,也不同意離婚。

  認定家暴的僅有8%

  不少法官認為,若受害者存在過錯,如出軌、不尊重老人等,不應該支持其請求。

  廣州中院2009年共審結二審離婚糾紛案件373件,其中主張存在家庭暴力的有98件,被認定存在家庭暴力的僅為8件,只占8%;2010年、2011年前三季度這個比例分別是2%和15%,比例并不高。

  對此,廣州中院法官分析,如果一方當事人沒有提出要求認定家庭暴力或者損害賠償請求,即使其訴稱經常遭到對方打罵并由此要求離婚或者同意離婚的,法官都很少主動去查證,在事實查明部分也刻意回避對家庭暴力的認定。還有不少法官認為,如果受害人也存在過錯,則不應該支持其請求,例如因對方有不忠實行為、不尊重老人、賭博等看似“合理”的原因施加的暴力。

  法官分析,在相當比例的案件中,盡管受害人提交了諸如報警、醫(yī)院診斷書、鑒定書、投訴證明或者證人證言等證據(jù),只要加害人矢口否認,受害人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記者練情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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