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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老總挪用貪污上千萬元受審 面帶微笑(圖)

來源:京華時報 2011-03-26 09:36:49

王民杰被帶上法庭受審。本報通訊員 李佳 攝

 ? 北京斯博房地產公司(下稱斯博公司)原總經理王民杰,被控將公司收取的1000萬元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以及640余萬元公款轉入其私人公司。昨天上午,王民杰因涉嫌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市一中院受審,他堅決不肯認罪。

  現年55歲的王民杰原是斯博公司總經理。據了解,這家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北京郊區(qū)電信實業(yè)有限公司直屬的一家股份制企業(yè)。王民杰于

2003年開始擔任該公司的副總經理,后升任為總經理,主要負責分管項目和主管經營。2005年,斯博公司有收取牛街18號房地產項目契稅和維修基金的職責和權力,該筆基金是代替房地產開發(fā)商所收取的,總金額有1000萬元。

  檢方指控稱,2005年5月,王民杰利用擔任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賬等手段,將該公司收取業(yè)主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資金1000萬元,用于注冊其個人控制的北京潤澤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潤投公司);2006年7月,他又將斯博公司資金640萬元,轉至其個人控制的北京潤澤洪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據了解,潤投公司成立后運作了亦莊19號地的開發(fā)項目,2006年5月從中贏利1000多萬。王民杰將其中的1000萬歸還斯博公司。

  法庭上,王民杰否認了檢方的指控:“完全不認可,子虛烏有?!彼硎?,自己不可能挪用1000萬元注冊潤投公司,因為潤投公司是2004年5月成立的,而這筆錢是2005年才收齊的。

  此時,檢方出示了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其中明確顯示潤投公司注冊時間為2005年5月。但王民杰予以否認說:“這是被人惡意涂改過的?!?/p>

  對于檢方所控王民杰將潤投公司的股東最終變更為其妻子和弟弟,王民杰說,當時有股東要撤資,他“出于安全”才將股東的名字換成了自己的妻子,實際上公司始終都是斯博公司下屬的企業(yè),公司的員工和斯博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個牌子”,他的妻子根本沒有參與經營,甚至對成為股東一事都不知情。

  檢方出具的證人證言與他所說的相反。北京郊區(qū)電信實業(yè)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白某證實,公司根本不知道有潤投公司,他是在2006年對斯博公司進行審計時,才發(fā)現存在潤投公司,且這個公司還與斯博房地產有大量的資金往來。白某稱,審計時發(fā)現斯博公司管理混亂,且王民杰不配合審計。

  斯博公司出納魏某則表示,2005年5月,為了以個人名義開公司,王民杰曾要她在銀行開立個人賬戶,存放收取的業(yè)主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對于這些錢,他們只給業(yè)主開收據,不開發(fā)票,也不入賬。

  聽完證言,王民杰表示,“白某不可能不知道北京潤澤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為當初是白某派他管理這個公司的”,“魏某則是受人指使,她空口無憑,沒有任何證據,我要求與她當庭對質”。

  對于檢方指控其貪污資金640萬元的事實,王民杰稱完全不知情,“由于當時我們公司的賬目有些混亂,沒有及時弄清楚”。

  此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直擊

  公司老總受審不遵法庭紀律

  記者注意到,王民杰剛被帶上法庭,看到熟人后,還微笑著和他們招手打招呼,“嗨”,“好,好”,“來啦”,在法官的嚴厲批評下才停止。

  被帶至法庭中央時,王民杰張口便問:“我能坐下么?”

  “不能?!狈ü傩挤ㄍゼo律說,被告人應站立聽取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允許坐下受審后,王民杰對檢察官說:“我能先問你個問題嗎?”法官要求他按照庭審程序進行陳述和回答問題。

  兩次被法官批評的王民杰,仍然不停地亂動。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停下來糾正他的坐姿就有四五次。(記者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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