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號:21】 nanke0937 關于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咨詢 您好,我因其他原因造成個人信用記錄不良,請問能否正常辦理公積金貸款?(我以前辦理過住房商業(yè)貸款,一直還款正常。) 回復意見:您好。個人信用記錄是貸前審查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如以往存有不良信用記錄,將一定程度影響您的貸款資格。 【貼號:24】 為民做主 商業(yè)貸款為啥轉不成公積金貸款??? 因為房子買的早,屬于第一套,當時是商業(yè)貸款,利率明顯高,為什么轉不成公積金呢??難道因為抵押的問題就無法辦理??還是官老爺作風,不給群眾解決問題??? 回復意見:您好。有關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問題,我們一直在關注并進行相關政策的研究。目前我市尚不能辦理此項業(yè)務的主要原因:一是商業(yè)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涉及轉按揭業(yè)務問題,目前國家尚未有針對轉按揭業(yè)務的規(guī)范標準,因此無開展此項業(yè)務的依據。二是公積金貸款屬于委托貸款,如商貸銀行非公積金業(yè)務受托銀行,涉及公積金中心與銀行間的業(yè)務銜接問題,如抵押權的轉移以及轉移過程中的擔保問題;另外公積金貸款還有額度限制等等,故若要辦理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受到諸多外部條件的限制,其中包含政策銜接問題。雖然有的城市在一定范圍內開展了商業(yè)性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但一般是在同一受托銀行范圍內辦理,由于我市公積金業(yè)務的委托模式與這些地區(qū)的委托模式有所不同,另外,我市當前資金運用狀況(使用率達80.68%),也不具備開展此類業(yè)務的條件。對此還望您能理解。 【貼號:27】 hongwei0220 青島公積金新政應修改 青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7月份出臺新政,對于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者,在第一次貸款還清的情況下,五年內不允許進行再貸款,此政策同住建部新政相違背,住建部是認房不認貸,而青島公積金管理中心是認貸不認房,此政策對于某些無房者不公平,我去年利用公積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后來覺得不合適,又轉手了,現在屬于無房戶,按照青島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新政,我五年內無法進行公積金貸款,只能選擇商貸。而有的人,可能現在手中有房,而首套房是利用商貸購買的,他現在仍可以利用公積金按照首套房的形式再購買第二套房,以上例子反映出新政出現漏洞,應進行修改。 回復意見: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yè)的關心與關注。您提出的二套房貸的政策執(zhí)行問題,由于我市目前尚不具備對職工家庭購買二套或三套住房進行認定的客觀條件,因此現只能依據我中心內部的登記信息,對是否曾申請公積金貸款進行認定。根據建設部等四部門日前下發(fā)的有關規(guī)范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精神,我中心正在研究制定對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執(zhí)行差別化政策的具體措施。歡迎您繼續(xù)關注。 【貼號:28】 留言板 請教問題 劉主任你好!我想請教兩個問題:一是我夫妻雙方都是事業(yè)單位的,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二是我第一套房子辦完房產證時曾提過公積金,但沒貸過款,現在我想再買房子,是算第二次貸款還是算第一次貸款? 回復意見:您好。住房公積金的可貸額度須依據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繳交基數進行測算,測算公式為:可貸額度=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比例×12×可貸年限×40%。具體情況可登錄我中心網站()或撥打96557查詢。按我市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未曾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時,可享受首次公積金貸款政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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