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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房屋出租要備案 辦住宅證交100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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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起 市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已新增設房屋租賃證件辦理窗口

    青島新聞網(wǎng)8月31日訊 自9月1日起,我市將全面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為切實加強我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范我市房屋租賃市場秩序,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fā)《關于加強我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規(guī)定,簽合同30日內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市民房屋租賃前要先辦理《房屋租賃證》。出租住宅房屋的市民要按套每次交100

元錢;而非住宅房屋則每次120元—350元不等。

    房屋租賃當事人租賃合同簽訂30日內辦理備案手續(xù)

    根據(jù)《關于加強我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前,應當?shù)椒课菟诘嘏沙鏊炗啞冻鲎夥课葜伟藏熑伪WC書》。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租賃合同簽訂30日內,應當持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及當事人的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辦理租賃證住宅房屋證每次交100元 非住宅房交20元—350元不等

    根據(jù)市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5月初公布的信息顯示,辦理《房屋租賃證》中,住宅房屋按套每次100元;非住宅房屋,則每次120元—350元不等。

    非住宅房屋租賃面積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100—500(含500)平方米的, 150元;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 300元;3000平方米以上的,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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