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妄為:嫌疑人未以真名接受詢問且謊話連篇 仔細閱讀案卷記者發(fā)現(xiàn),溫縣警方在對鄭小軍詢問時,并沒有核實鄭小軍的真實姓名,在案卷中除了一份看似與案件無關的證明材料上署名為“鄭小軍”之外,其他的詢問筆錄和鄭小軍的簽名均顯示為“鄭軍”,且筆錄中也未見其身份證號。溫縣公安局相關民警說,這就和鄭小軍以王秀琴的名義簽合同一樣,將來案情一旦對他不利,他也可以說那個詢問筆錄不是給他做的。 查看警方的詢問筆錄,記者發(fā)現(xiàn)鄭小軍謊話連篇,如:7月3日他說“王秀琴和我是朋友……樓是王秀琴的,因為王秀琴有別的事,所以委托我來處理蓋樓的一切事宜”;7月31日他說:“開發(fā)土地的手續(xù)是以王秀琴名字辦的,王東橋委托我將房子賣掉(口頭委托)……”;8月8日他說“我沒見過王秀琴”等。此外,鄭小軍兩次承認簽合同時間是5月23日,但卻把張合義付給他30萬元的時間5月18日均說成是簽合同后。 “因為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款,而實際是分期付款,說明張合義違約在先啊。”知情民警告訴記者:“他們就是想把案件變成經(jīng)濟糾紛……閆五星每次在給鄭軍和相關證人做詢問筆錄前,都要把被詢問人叫到他辦公室事先交代一番。” 此外,案卷顯示的證言證明也不堪推敲,如:朱風營說“我母親王秀琴是2006年去世的”;對此,除了上述沁陽警方提供的證明外,11月21日記者到沁陽市王召鄉(xiāng)木樓村五組調(diào)查時,眾村民以及王秀琴的大兒媳婦張麗琴也均告訴記者王秀琴于2004年7月死于心臟病。再如:8月1日田志文稱:“簽過合同以后,張合義付給鄭軍30萬元?!?/p> 7月31日鄭小軍的詢問筆錄里顯示了一處很大的刪改,刪改前鄭小軍說:“[你(張合義)把錢付完]我給你把土地使用證,房產(chǎn)證都盡快給你辦齊?!备暮蟮淖舟E很?。骸癧你(張合義)把錢付完]我把全部鑰匙給你……”詢問人是閆五星、陳志強。 閱完案卷,記者發(fā)現(xiàn),辦案人員并沒就鄭小軍乃至王秀琴、王東橋?qū)ν恋厣系姆课菔欠裼刑幹脵噙M行調(diào)查。而是混淆了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概念?!皳碛型恋厥褂脵嘧C只能說明擁有者對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權,而是否對房屋有處置權的唯一證明,就是國家頒發(fā)的房屋產(chǎn)權證?!焙幽险ü芾砀刹繉W院法學教授肖遂康說。 記者從溫縣建委了解到,那棟占用四人的土地建起的“王秀琴號樓”,在王秀琴死了兩年后,以“王秀琴”的名義共辦了一個“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巴跣闱偬枠恰薄拔遄C二書”不全,屬于非法建筑,依法也根本不可能達到鄭小軍在合同中所說的,為買受方“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等的預期目的。 溫縣建委工作人員證實“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是2006年7月鄭小軍去辦的,證號5001400,“死人不會去找鄭軍分贓啊”。 此外,記者發(fā)現(xiàn)本案的整個卷宗里沒有結(jié)案所必須的《調(diào)查報告》。 目無法紀:警方涉嫌幫“哥們”策劃偽證 8月13日晚7:50許,張合義接到溫縣公安局一個民警的電話,這個民警告訴張合義:“合義大姐,任春旺正在飛龍飯莊幫鄭軍擺宴慶功呢,你不帶人去看看?”隨后,張合義叫上張朝陽、張秀九等三人驅(qū)車趕到了飛龍飯莊。 透過門縫,張秀九等人發(fā)現(xiàn),在該飯莊一樓西南角的一個房間內(nèi),坐著的人有時任溫縣公安局的黨委副書記、政委史廣卿(現(xiàn)為公安局長)、牛軍、閆五星、任春旺等人。席間,“只聽閆五星說:‘老鄭(鄭小軍)這個案子是魏曰高批示的,辦得可真費勁,但現(xiàn)在基本成功了,局黨委和焦作市局法制室都通過了,基本成鐵案了,但還差幾個東西,補上后就可以下不予立案通知書啦?!宦犎未和f:‘這事你可得辦美啊?!\娬f:‘放心吧,閆隊會處理的,喝酒吧?!?:40左右牛軍等幾人相互握手寒暄一番后,乘車牌號為‘豫H0239警’(閆五星的車)等兩輛警車離去……” “本案的真正辦案人并非閆五星。而向局黨委和上級匯報案情時卻是閆五星匯報的?!睖乜h公安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義憤地告訴記者。 8月18日,“溫縣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書”下達。 不服裁定:受害人到處找“青天” 8月26日,張合義氣憤難平,便給“有丁青天美譽”的焦作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丁保東發(fā)了一條反映情況的短信,同時用特快專遞將舉報材料寄給了丁保東。 9月3日丁保東在張合義的舉報材料上作出批示:“如如實,法理難容,經(jīng)偵支隊調(diào)查,如不夠案,要協(xié)當事人進入法律渠道解決。” 張合義及其家人反映:“溫縣公安局內(nèi)部人員告訴我們,丁市長批示后,牛軍、閆五星、鄭軍覺得事情不妙,整天密謀對策。為了不出破綻,牛閆二人稱:‘只有補充證據(jù),完善過程才行?!?月10日,市局經(jīng)偵支隊開始介入調(diào)查此案……鄭軍、牛軍和閆五星等人嚴密組織了一些在縣局從沒有出現(xiàn)過的奇怪證據(jù)……” 11月22日13:30許,按照張合義提供的電話號碼,記者撥通了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的電話,該民警稱:“那些話我都不愿意再重復了?,F(xiàn)在牛軍和鄭軍他們應該就在一起呢,不是在德吉茶行就是在鄭軍家,你們?nèi)タ纯淳颓宄恕!?/p> 當日13:55,在知情人的引領下,記者來到了位于溫縣縣城黃河路與慈勝大街交叉口。在該交叉口附近的一個巷子里,有三棟別致的聯(lián)體別墅格外引人注目。知情人告訴記者,三別墅的中間一棟就是鄭小軍的家。 記者發(fā)現(xiàn),此時有一輛牌號為“豫AFL276”的白色別克轎車和一輛牌號為“豫H2953警”的白色現(xiàn)代轎車正停在鄭小軍的家門口。經(jīng)核實這兩輛車分別是鄭小軍和牛軍的。當日夜里23:10,記者再次趕到鄭小軍家門口時,發(fā)現(xiàn)鄭小軍的那輛白色轎車已經(jīng)開走,而牛軍的警車依然停在那里。知情人稱:“他們應是去了警車不便出入的場所?!?/p> 關系成網(wǎng):當?shù)芈蓭煵桓掖泶税?/strong> “鄭軍一伙人的關系網(wǎng)太密了,這個事情在本地很難解決,除非異地辦案?!睖乜h公安局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稱:“你可以問問張合義,溫縣哪個律師敢做她的訴訟代理人?”據(jù)悉,張合義曾找過幾個律師代理此案,但均無人愿接手此案。此外,記者在本次采訪中,眾多知情人里除了張朝陽和溫縣質(zhì)監(jiān)督局退休干部張秀九外,在接受采訪前首先讓記者保證不暴露其姓名的情況下才敢出面作證,有幾位表示:“這是一個窩案,如果鄭軍等人被抓了,我敢當庭作證。否則那我可就慘了?!?/p> 11月23日上午,記者以短信方式給焦作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丁保東簡單反映了記者的相關調(diào)查情況。當日中午,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楊伊群給記者打來電話,讓記者當天下午3:00趕到焦作市公安局。當日下午記者在焦作市公安局見到丁保東副市長后,將調(diào)查情況當面進行了反映…… 11月24日上午,記者撥通了鄭小軍的手機,要求當面采訪,鄭小軍說了一句“沒時間”,便將手機掛了。記者撥通溫縣公安局新任局長史廣卿的電話,結(jié)果沒人接聽。隨后記者相繼撥通了閆五星、牛軍的電話,二人均拒絕了采訪。再次撥打史廣卿局長的電話,顯示為正在通話中,記者隨后為其短信留了言,說明來意并請其方便時能夠接受采訪,但直到發(fā)稿前尚未見史廣卿局長的回復。 11月24日下午,牛軍、閆五星被焦作市公安局叫了過去。 11月25日上午,張合義在張九秀以及為其義務維權的河南見地律師事務所律師常伯陽一起,前往溫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問詢相關事宜,當碰到了閆五星時,閆五星對張合義說:“你敢到市里去告我,咱們等著瞧吧。” 溫縣檢察院批捕科的人說,11月27日鄭小軍、牛軍、閆五星三人一同去了溫縣檢察院一趟,“問張合義是否來過……” 此后,當?shù)叵嚓P警察還向張合義等人調(diào)查了前去采訪此事的媒體記者,是否有違紀等問題…… 拭目以待:看“官商”究竟能橫行到幾時 12月3日上午10:54,焦作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副支隊長王瑋給記者發(fā)來短信稱:“……丁市長、楊伊群局長和您見面后,市局黨委對張合義的案件非常重視,安排分管經(jīng)偵工作的王紹政局長負責處理此案。在我們支隊對案件進行復查的基礎上,王局長數(shù)次聽取了溫縣局和我支隊的工作匯報,并組織召開了有我們兩級辦案單位和法制部門參加的案件研討會,對案件定性、適用法律、辦案程序、如何更好地維護張合義合法權益及具體的途徑和方法等諸多方面進行了認真研究?!辈⒎Q“下周我們做完相關工作后,會根據(jù)王局長的安排”,與記者聯(lián)系并當面反饋情況。最后王瑋向《中國產(chǎn)經(jīng)新聞》對溫縣警方的新聞監(jiān)督表示感謝。 12月3日,《溫縣公安局復議決定書》[溫公復決字(2009)01號]下達,對張合義的復議申請作出“維持原決定”。 據(jù)了解,“周五(12月4日)下午,閆五星等人將(關于張合義的)案卷重新裝訂了一下,又塞里了一些東西”。 12月24日,溫縣公安局一民警告訴記者:“近幾天鄭軍老和閆五星在牛軍的辦公室……” 目前,受害人張合義精神已瀕臨崩潰,整天以淚洗面,奔走投訴。該案將如何結(jié)局,人們拭目以待。 專家說法:“官商”行為符合詐騙罪構(gòu)成要件,警方非法辦案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法學教授肖遂康仔細研讀過此案的卷宗后,以書面形式寫了一份1600多字的《法理分析意見》?!兑庖姟氛J為:鄭小軍作為一名國家干部參與經(jīng)營活動,違反了國家黨政干部不允許經(jīng)商的規(guī)定,在經(jīng)營活動中為牟取不法利益采取了隱瞞、欺詐的手段,以已故他人的名義與當事人簽合同,誘騙其出資購買其經(jīng)營的非法“商品房屋”并違反“合同”約定,任意毀約致當事人蒙受重大經(jīng)濟損失,其行為已符合合同詐騙犯罪的構(gòu)成要件,公安機關應予以立案偵查。 知名律師常伯陽在指出鄭小軍涉嫌犯詐騙罪后還稱,鄭小軍作為國家干部在溫縣擁有多處房地產(chǎn),巨額資產(chǎn)已遠遠超過其合法收入。其行為已違反了《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檢查條例》第七十七條和第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且涉嫌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應當依法查處,并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和追究其刑事責任。常伯陽律師認為,鄭小軍的行為還違反了國務院批準頒布的《城鎮(zhèn)個人建造住宅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guī)定。 此外,肖遂康教授指出,此案中公安機關在違反程序非法辦案。并進一步指出,作為人民警察和國家公職人員的閆五星、牛軍等人的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九項的規(guī)定。應當按該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給予行政處分,構(gòu)成犯罪的,應依法追其究刑事責任。 肖遂康教授和常伯陽律師呼吁上級紀檢部門能夠介入調(diào)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