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一17人邪教組織被判刑
????近日,由江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曲會芬等17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一案,經(jīng)江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作出判決,該邪教組織團伙首犯被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其余眾同伙也被分別處以了不等的徒刑。
????該案中邪教組織所宣揚的神名叫 “全能神”,又稱“東方閃電”,其教義宣揚“全能神”已經(jīng)以女性的肉身降臨在中國,現(xiàn)在是全能神的時代,一切要聽從其旨意,才能避免災 難。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5年8月,該邪教組織滲透到江川境內(nèi),2006年2月宣布成立江川教會,與紅塔區(qū)同屬一個小區(qū),同年10月邪教組織決定江川單獨成立小區(qū)。小區(qū)由帶領(lǐng)、配搭、講道工人組成,下設教會和“二線”福音隊,分別是江城教會、趙官教會、路居教會、九溪教會、安化教會、大河教會、通海教會等。
????被告人曲會芬等17人,在教會中分別擔任帶領(lǐng)、配搭、“二線”福音隊、事務執(zhí)事等職務,積極參加“ 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活動,極力宣揚“全能神”邪教思想。他們利用“全能神”邪教組織的力量進行活動,發(fā)展會員,秘密聚會,散布謠言,蠱惑人心,鼓動他人尋求極樂和逃避現(xiàn)實,消極處世,干擾和抗拒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
????由于該邪教組織牽涉面極廣,人員關(guān)系龐雜,案情也非常復雜,數(shù)經(jīng)周折,法庭審理后,于近日采納檢察機關(guān)的指控意見,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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