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楚天都市報)(記者余皓通訊員楊艷王靈聰實習生涂玲孔樂迪)征婚3年,騙來135.8萬元巨款。昨日,武漢市蔡甸區(qū)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43歲農(nóng)民周某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周某是該區(qū)農(nóng)民,高中學歷,身高一米八,頗有女人緣。2000年初離異后,無所事事,就將發(fā)財夢想寄托在離異的中年婦女
身上。
2000年10月,周某通過婚介所與中年離異婦女向華(化名)相識。一見面,他便聲淚俱下述說不幸婚史,謊稱被女方拋棄,現(xiàn)帶著個伢,日子不好過;并自吹是做牲豬貿(mào)易的,朋友多,路子廣。
一來二去,兩人談起了戀愛。2001年1月,周某找到向華,稱要做筆大買賣,資金周轉(zhuǎn)不靈,希望能高息借點錢。向華傾力相助,借給周某8.3萬元。哪知周某此后無影無蹤。
受騙最慘的是39歲的婦女李珍(化名)。李珍在一家公司任經(jīng)理。2003年3月初,周某經(jīng)婚介所介紹與李珍相識。周故伎重演,于當月28日“借”走李珍10萬元。
同年4月8日,周聲稱生意做大了,并持偽造的與香港一家公司合作的協(xié)議書再次向李珍借款。至同年5月19日,又先后10余次從李珍手上騙到68.3萬元,然后再也不露面。
去年初夏,李珍確信再也找不到周某了,遂向蔡甸區(qū)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該局當即立案偵查,去年10月周某在深圳落網(wǎng)。
歸案后的周某交待:他征婚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搞錢”。
辦案檢察官昨介紹了周某騙婚三大伎倆:先是編造不幸婚史,取得同情,再以種種手段取悅對方;同時謊稱自己有經(jīng)濟實力讓對方覺得自己可以依靠;最后一步,以高息為誘餌“借”錢,得手后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