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1%
3月17日,省招辦公布了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預計今年全國有1400余所高等學校在我省招生,招生計劃比去年將有所增加。各高校招生計劃3月底以前報送省招辦,省招辦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公布,自5月1日起考生可通
過各高校網(wǎng)站及其他形式了解高校招生章程。
安排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計劃總數(shù)的1%。調整計劃及預留計劃的使用應集體研究決定。高等學校不得隨意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并負責處理因調整或預留計劃使用不當而造成的遺留問題。嚴禁高等學校利用調整計劃或預留計劃巧立名目向考生亂收費。
考生不得在省內跨市借考
報名時間4月7日至9日,逾期不再辦理?忌鷪竺麜r須簽訂《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理工農醫(yī)、藝術理等五類。報考藝術文的考生考試科目與文史類相同,報考體育類或藝術理的考生考試科目與理工農醫(yī)類相同。體檢工作4月27日前結束,復查須于4月30日前結束。嚴格報名資格的審查,嚴肅查處“高考移民”問題。因公長期在外省的工作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當?shù)亟杩嫉,須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單位向戶口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jīng)同意后,可在戶口以外的省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我省考生不能在省內跨市借考。凡借考考生必須于4月9日前報省招辦審批。
語文數(shù)學英語自行命題
全國統(tǒng)一文化考試時間:6月7日、8日。今年我省繼續(xù)實行“3+X”考試方案,“3+X”中的“3”是指語文、數(shù)學、外語(含聽力)三科,其中數(shù)學分文、理科試卷,外語聽力計入外語科總分;“X”指綜合科目,分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由我省自行命題,其他科目由教育部命題。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各為3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語文科實行網(wǎng)上閱卷。報考外語類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各市招辦組織的外語口試?谠噧热菖c時間由各市自定。口試成績7月3日前報送省招辦。高考成績6月25日前以原始分數(shù)的形式公布。
錄取批次及填報志愿
錄取分六批進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疲ǜ呗殻┮慌、專科(高職)二批。
填報志愿時間和辦法。6月27日-29日,填報普通本科(含軍事、公安?疲、藝術、體育專業(yè)、高水平運動員和高等職業(yè)教育對口招生本?浦驹;7月25日-26日,填報普通?疲ǜ呗殻┲驹。
提前批可填報1個本科、1個?坪1個服從調劑志愿;本科一、二批可填報1個一志愿,6個平行二志愿和1個服從調劑志愿;本科三批可填報4個平行和1個服從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均可填報3個專業(yè)志愿。
?疲ǜ呗殻┮慌商顖1個一志愿、6個平行二志愿和1個服從調劑志愿;?疲ǜ呗殻┒商顖1個一志愿、6個平行二志愿,?疲ǜ呗殻┒辉O服從調劑志愿,錄取中也不進行調劑錄取。每個學校志愿均可填報3個專業(yè)志愿。
9類考生享受加分降分
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享受增加分數(shù)或降低分數(shù)要求:
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稱號者,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范圍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布的競賽名稱為準)一等獎以上者,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高中階段見義勇為的學生,凡受市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fā)的證書和新聞稿件為準。
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
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自謀職業(yè)的城鎮(zhèn)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少數(shù)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shù)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顧條件,可選其最高項,不得重復計算。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