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今年春節(jié)前,我在冠縣路一家毛衣店花600元買了一件山羊絨毛衣,結果朋友們都說根本不是山羊絨的。我去毛衣店要求退換,被店主拒絕。我說要做質量鑒定,店主說只有北京有鑒定的。”前幾天,市民白女士撥打早報消費維權熱線2882315反映說。 昨日,在冠縣路工商所工
作人員的協(xié)調下,該毛衣店給白女士退了貨。工商所執(zhí)法人員安先生對店主說,從毛衣手感上判斷,肯定不是純山羊絨的,如果質量鑒定的結果證明是山羊絨的,那么將由白女士支付鑒定費用。如果不是山羊絨,鑒定費將由店方支付,而且還要給白女士退貨。執(zhí)法人員建議店方從信譽的角度出發(fā)妥善處理此事。店主最終同意退貨,白女士對此表示滿意。(實習記者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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