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報案慘遭“叔叔”蹂躪兩個月;肇事人竟上門沖砸揚言殺其全家;女孩報警被父親之友囚禁、強奸了兩個月;當事人在前往派出所澄清時借機不辭而別
打工為名騙走女孩
田老漢今年55歲,安徽人。7年前,他和妻子帶著
兩個殘疾的兒子和女兒小虹在浦口頂山鎮(zhèn)種地謀生。在浦口,他遇到了一名汪姓男子,汪某今年40多歲,來自連云港,是個瓦匠,田某跟他打過工,兩人互有往來成了朋友。
6月22日,汪某找到小虹,說幫她找了一份月收入1200元的工作,叫小虹跟他走。小虹表示要跟父母打個招呼,汪某說他已經和她的父親說過了。小虹沒有多想,就坐上他的摩托車,來到了江寧上坊鎮(zhèn)湖西村汪某租住的一幢兩層小樓房。
在那里,小虹呆了兩天也沒等到工作,汪某解釋說,那份工作太苦了,一天要干十幾個小時,勸小虹不要干了,并承諾開個百貨店請小虹站柜臺。然而,小虹等來的卻是一場噩夢。她說,第三天夜里,她在睡夢中被驚醒了,當時汪某已經爬上她的床欲行強奸,小虹哭著哀求說:“叔叔,你是我爸爸的朋友,我尊重你,你一定要尊重我啊!比欢,汪某卻牢牢鉗住了她的雙手,把她強奸了。小虹說,在此后的日子里,汪某白天看著她,晚上折磨她,出門時都會反鎖上大門,并留下一句“囑咐”:“不準喊,要不然殺死你全家!毙『缯f,汪某就這樣不分晝夜每天強奸她一到兩次,由于她堅持反抗,汪某每次行事前都找來一根繩子,把她的雙手捆起來。半個月后,汪某搬到江寧顧家莊,在那里他開了一個百貨店,白天與小虹一起看店,晚上就折磨小虹。小虹跑了5次也沒逃掉。
不幸女孩子宮長瘤
田老漢告訴記者,小虹“失蹤”一個星期后,汪某就打來了電話,說小虹到淮陰打工了,但是并不告訴她的確切地址。又過了半個月,汪某又給他們打來了電話,說小虹跟他在一起,不過得了肝炎病住院了,但他不肯說出小虹所住的醫(yī)院。
直到8月18日,被囚禁了55天的小虹突然腹痛難忍,昏倒在地,汪某才再次打電話給田老漢夫婦,說小虹生病了。得知女兒消息后,田老漢夫婦趕到汪某的租住地,將小虹抬到江寧的醫(yī)院看病。經過B超檢查,小虹得了子宮瘤、左側附件炎、盆腔炎等一系列婦科病。兩天后,小虹趁汪某不在眼前,向母親哭訴了遭遇到的一切。小虹一家人都想報警,但是不敢,最后他們選擇了沉默,他們認為小虹的遭遇畢竟是不光彩的。
然而,他們沒有料到,汪某囂張到了極點。小虹被其母親接回浦口當天,汪某就打上門來,討要為小虹看病花掉的4000元錢,汪某還三天兩頭到他家無理取鬧,有時半夜三更拿石頭沖砸他家大門,威脅說他從黑龍江買了一把手槍,要殺死田老漢一家,有時說他要買汽油燒掉田老漢一家。
頂山鎮(zhèn)派出所四放肇事人
9月3日晚上,當汪某再次前來鬧事時,田老漢嚇得跪倒在村民家門口求助。村民們憤怒了,他們對汪某的行為強烈不滿,紛紛出手幫忙和田老漢一起打傷了汪某,并引來了警察。當時,田老漢和小虹一起被帶到了浦口區(qū)公安分局頂山鎮(zhèn)派出所,小虹這才對民警哭訴了自己的遭遇。小虹說,她被汪某囚禁、強暴的事并沒有引起警方的注意,在匆匆做完了筆錄之后,民警讓她和父親回了家。第二天,他們得知警方對汪某進行了調查,但隨后就將他釋放了。當天,汪某又連續(xù)4次到田家鬧事,其中3次被田老漢和村民抓住送到了頂山鎮(zhèn)派出所,但3次都被警方釋放了。警方答復他們,小虹被強奸的事是在江寧上坊發(fā)生的,叫他們去上坊派出所報案。
為查清強奸案真相,9月8日,記者以田老漢親戚的身份,與田老漢和小虹一起來到頂山派出所再次報案。
警方認為小虹的口供疑點太多,“強奸案”難以自圓其說。警方提出三點質疑:
1,小虹在近兩個月的時間里完全可以打110報警,周圍有鄰居,小店人來人往,為何不報警?警方分析不構成強奸。2,這起特殊的強奸案是在田老漢和汪某打架鬧糾紛后才露出水面的,小虹究竟是被強暴的,還是先自愿后反悔的?3,小虹20多歲了,難道一點性保護意識也沒有?
江寧警方介入調查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著名律師劉洪。他認為,頂山派出所的做法欠妥。強奸罪是很重的刑事犯罪,頂山鎮(zhèn)派出所接到田老漢父女報案后,應該采取強制措施,將汪某移交給具有管轄權的江寧警方。另外,頂山派出所在沒有認真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就分析、判斷汪某不構成犯罪,犯了經驗主義錯誤。
目前,江寧上坊鎮(zhèn)派出所正在調查處理此事。頗耐人尋味的是,汪某一直未到派出所協(xié)助調查。他找了南京一家電視臺訴苦,稱小虹是自愿跟他走的,他被冤枉了,但是當記者勸汪某到派出所澄清時,他在半路上找了個機會不辭而別了。(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