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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間諜披露每年用幾千萬賄賂美高官搞“臺獨” 評論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4-08-17 08:04:39 環(huán)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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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吳薇 本報獨家披露了美籍華人董維充當臺灣間諜的內(nèi)幕后,在美國社會引起強烈反響。《華盛頓郵報》全文轉(zhuǎn)載了這篇報道,美聯(lián)社還采訪了美國駐華大使館官員,證實了這一消息。董維目前被關押在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近日,記者采訪了董維的辯護律師陳滿平,了解到該案的一些最新進展。

  痛哭流涕見律師

  陳滿平是廣東啟源律師事務所律師。經(jīng)國家安全機關批準并在有關人員陪同下,他于7月25日上午到看守所見到了董維,但見面的具體情況,他始終不肯透露。此前,記者了解到,董維在與律師見面過程中痛哭流涕,以至于最后不得不中斷了會面。

  由于本案被告董維是美國公民,因此訴訟程序也是外界比較關心的問題。對此,陳律師表示,這和國內(nèi)案件的訴訟程序是一致的,只不過是由安全局擔當了公安局的職能,安全局偵查完畢后會把有關案卷移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如果認為構(gòu)成了犯罪,就會向法院提起公訴。在采訪過程中,陳律師反復強調(diào),外界不必擔心由于董維涉及的是間諜案,有關方面就不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他會基于律師的職業(yè)規(guī)范,依法給董維提供法律方面的幫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

  認臺間諜作主子

  董維參加臺灣間諜組織的大致經(jīng)過如下:1986年赴美留學后,董維利用自己在國內(nèi)的記者身份,很快建立了龐大的人際關系網(wǎng)。他經(jīng)常出席一些剪彩活動,大出風頭,至今紐約不少華人還對他有印象。這引起臺灣情報機關的極大興趣,董維成了他們的重點目標。

  1989年在紐約參加一個華人工商會的春節(jié)聯(lián)歡會時,董維結(jié)識了一個叫賴勝權(quán)的臺灣人,兩人很快打得火熱。賴勝權(quán)現(xiàn)年62歲,畢業(yè)于臺灣大學,精通英語和日語。進入臺灣中央社工作后,他先后被派到日本和美國做記者,實際上從事的卻是間諜活動。在賴勝權(quán)介紹下,董維于1990年前往日本橫濱,見到了李海天。李海天被董維稱為“MASTER”(主人),是臺灣“軍情局”駐日本的老情報人員,曾任臺灣“國統(tǒng)會”委員、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委員以及“立委”等。這次見面基本確認了董維的臺灣間諜身份,只差正式辦手續(xù)了。李海天任命自己的下屬李翔(日文名為“中原翔生”)為董維的聯(lián)系人,負責指導他搜集情報。董維的工作情況和專項經(jīng)費的申請等也都是通過李翔向臺灣“軍情局”報告的。

  由于董維陸續(xù)提供了很多有價值的情報,臺灣間諜機關覺得可以進一步利用他的關系。1990年,董維帶著他自己發(fā)展的情報人員吳健明和覃光廣,到新加坡與臺灣“軍情局”三處處長王西田見面。王西田長期負責臺灣情報機關在美進行的間諜活動以及游說活動,現(xiàn)任“國安局副秘書長”。在王西田要求下,董維正式加入臺灣間諜組織,月薪3000美元,化名“關宇”。

  1997年10月,王西田從“軍情局”調(diào)到了“國安局”。董維轉(zhuǎn)而為“國安局”工作,改化名為“小李”,月薪仍是3000美元。此后,董維的聯(lián)系人幾番變化,但他始終在為臺灣提供情報。2003年,董維回大陸準備搜集更多情報,結(jié)果落入安全機關手中。

  兩名同伙先落網(wǎng)

  據(jù)董維供述,他的關系人共98人,其中臺灣“軍情局”和“國安局”編制內(nèi)的人員11個,董維發(fā)展的間諜人員5個,向臺灣情報機關介紹的人員28個,其他關系人54個。在董維發(fā)展的5人中,吳健明和覃光廣的落網(wǎng)對于本案至關重要。

  吳健明(已取得美國國籍),英文名“吉米”,原北京某校教師,1989年6月經(jīng)人介紹與董維認識,并在董的引見下結(jié)識了賴勝權(quán)。吳健明當時想出一本書,賴勝權(quán)便幫助他在臺灣《中央日報》上進行連載。不久,吳健明就和董維一起先后與李海天及王西田會面,加入臺灣間諜機關。后來,他又脫離了董維的領導,與王西田單獨聯(lián)系。覃光廣(已取得美國綠卡),原北京某大學哲學教師。

  1982年,當董維還在四川任駐站記者時,兩人就在一次社會科學研討會上認識了。1989年,覃光廣到美國芝加哥大學做訪問學者,學習結(jié)束后,他拒絕回國,留在了舊金山。董維也把他介紹給賴勝權(quán),后又向王西田做了匯報。

  從新加坡回到紐約后,董維立即注冊成立了“美吉亞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此為幌子從事情報工作。吳健明和覃光廣負責搜集信息和進行分析匯總,擬寫分析材料,再由董維修訂后通過傳真發(fā)給李翔。據(jù)董維交代,由于覃光廣“成績突出”,臺灣“軍情局”曾給他25萬美元,在北京順義買了一套豪華別墅。2000年,覃光廣在北京被逮捕,后以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次年7月獲準保外就醫(yī)。吳健明于2001年在廣州被逮捕,同年被依法驅(qū)逐出境。這兩人詳細交代了自己的間諜活動,他們的供詞也是起訴董維的重要證據(jù)。

  從董維的供述中可以發(fā)現(xiàn),大陸赴美人員是臺灣間諜機關的重要發(fā)展對象。20世紀七八十年代,少數(shù)大陸人到了國外后,抵制不住金錢的誘惑,有時為了區(qū)區(qū)幾百美元不惜出賣國家機密。進入90年代后,人們有了更多機會走出國門,物質(zhì)的吸引力比過去小了很多。這時,臺灣情報人員又采取了新手法。他們在渴望赴美留學的大陸學生中,有目的地尋找一部分人,資助他們出國學習。董維案曝光后,在美國僑界和留學生中間也引起了強烈反響。

  三次行賄美政要

  1999年,王西田調(diào)任臺灣“國安局”駐美“特派員”,對外以臺灣“北美事務協(xié)調(diào)會”官員的身份公開活動,代表臺灣情報機構(gòu)對美國參眾兩院進行游說。董維由于在紐約小有名氣,也被要求參與相關活動。董維交代說,臺灣每年都要投入幾千萬美元,用現(xiàn)金秘密收買美國國會議員。每逢節(jié)日或有什么值得慶祝的事,他們都會給各方面的政要送禮送現(xiàn)金。由于議員人數(shù)太多,有近600名,所以一般是請顧問公司和基金會承包。在這方面,民進黨和國民黨都花了不少錢,民進黨的投入更多一些。

  據(jù)董維供述,他一共參加了臺灣對美政要的三次送禮活動,印象較為深刻。第一次是在2001年,當時美國一名主管外交事務的高官的姑媽過生日,陳秘書(王西田的秘書)找董維幫忙送禮。禮品是中國瓷器和工藝品,裝在箱子里,外面用金紙包裝,還扎著花。董維問送不送錢,陳秘書笑而不答。第二次是在2002年感恩節(jié)前夕,陳秘書給紐約州一名議員送禮,董維與一名叫蘇珊的白種女人參加。蘇珊懂點中文,曾在北京師范大學中文學習班學習近一年時間。那次他們送的禮物是臺灣精心培育的蝴蝶蘭。這些極品蘭花不僅價格奇貴,包裝也非常講究。路上,董維又問是否給那名議員送錢,結(jié)果被蘇珊聽到了,她叫董維不要亂講,“在美國這樣送錢是犯法的”。事后陳秘書卻偷偷告訴董維,對議員其實也是通過顧問公司送錢,而且從來不用支票,都是現(xiàn)金,這也是他們的例行公事。第三次發(fā)生在2002年春節(jié),當時臺灣“北美事務協(xié)調(diào)會”準備在華盛頓“雙橡園”舉辦春節(jié)晚會!半p橡園”位于華盛頓西北部,占地18英畝,因屋前有兩株美麗的橡樹而得名。這里曾經(jīng)是臺灣幾任“駐美大使”的官邸,后來成為臺當局用來招待美國名流的一個重要活動場所。臺灣每年都投入大量金錢進行布置,里面極其豪華。

  陳秘書要求董維幫助邀請紐約某眾議員,然后再通過他邀請某參議員,為臺灣舉辦的活動撐撐場面。董維等人開了兩部車到參議員的莊園。那名參議員拿過兩個景泰藍花瓶和一個紅包后,爽快地答應出席晚會。

  除了給政府要員和議員送禮外,臺灣還抓緊做經(jīng)濟界人士的工作。王西田曾針對石油巨頭展開游說,試圖通過他們影響美國政府和總統(tǒng)。這些人收到禮物后,必定會做出一些對臺灣有利的表示。有些美國官員甚至不顧美國政府所宣稱遵循的一個中國原則,大談“臺灣獨立”問題。很難說這不是臺灣的金錢在起作用。

  扯出大陸名畫家

  從三次送禮中,董維明顯感覺到,臺灣請的顧問公司把美國政要琢磨得非常透徹,送的東西不僅實惠到位,而且十分講究排場。像他們送給一個議員的極品蝴蝶蘭,需要定期護理。為此,臺灣“國安局”派專人定期到議員家?guī)兔,進一步密切了關系。

  據(jù)董維交代,臺灣送給美國政要最多的禮物要算是大陸某旅美著名畫家的畫了。陳秘書曾向他透露,臺灣“北美事務協(xié)調(diào)會”與臺灣情報機關駐美機構(gòu)是這名畫家畫作的主要買家,該畫家知道這些畫是誰買的,也知道要送給誰。一般來說,他的畫一幅需要10萬—20萬美元,但多買可以便宜一些。臺灣買了這些油畫,拿去作為名貴禮品向國會議員行賄。宋美齡在美國舉辦畫展時,董維在現(xiàn)場也看到很多大陸及臺灣的文藝界人士,其中不少人認識陳秘書。

  目前,對董維的處理已經(jīng)進入司法程序。記者就法律適用問題請教了陳滿平律師。陳律師謹慎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條規(guī)定得很清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可以適用刑法。據(jù)本報了解,按照“江南命案”后美臺之間的協(xié)議,臺灣情報機關不得在美國境內(nèi)從事間諜活動。因此,董維利用美國領土搞針對大陸的間諜活動,不僅損害了我國家利益,也侵犯了美國主權(quán),但美國司法機關卻對臺灣的間諜活動少有反應,讓人感到費解。

    責任編輯: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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