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青島早報版面圖 > B5 > 正文
通過驗收也可索賠
青島新聞網  2004-02-26 00:00:00 

頁面功能   】【 小字】【 】【打印】【關閉

 

   書院路黃女士問:去年辦理入住時,發(fā)現(xiàn)一些質量問題,但開發(fā)商出具了綜合驗收證明,就沒過多計較。現(xiàn)在墻面裂縫越來越大,維修也不及時,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并賠償損失?

  律師解答:雖然開發(fā)商取得了驗收合格手續(xù),但如果該墻面的裂縫是由于主體結構引起的,并經檢驗確屬不合格的,則黃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另外即使檢驗合格,但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未約定賠償數額怎么辦

  云南路的孫先生問:2001年買了套商品房,合同約定出賣人在180天內辦理產權證,但到現(xiàn)在還沒辦下來,導致自己無法正常行使所有權,但在合同中未約定具體賠償計算辦法。那么,賠償數額是怎樣計算的?

  律師解答: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本期律師:吳清洲(山東新和律師事務所)

  

  

頁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關閉

  ■ 發(fā)表評論
 
內容
 ■ 超級鏈接
·山東沂水驚現(xiàn)百萬年 "天然地下畫廊"
·加拿大皇家公立大學EMBA招生中
·浙江大學遠程學歷教育正在熱招
·網上樓書 2004青島精品樓盤展示會
·留學新綱領:理性決定命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EMBA正在熱招
·北京交大MBA學歷學位班熱招中
·愛 就這樣做——你我共同的選擇
·市委黨校學歷班次熱招大專大本班
 

 相關鏈接:


 ■ 站內檢索

青 島 啤 酒
感品牌創(chuàng)造價值
百年青啤 盛世慶典
青島晚報新E代
陽光海健身會所
健康 陽光 海

新聞網簡介 會員注冊 廣告服務 幫助信息 版權聲明 魯ICP證 000149

青島新聞網讀者留言板 值班電話:86-532-2933059 傳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