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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聲音》節(jié)目專稿:兩家公司之間難了的梯子案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4-02-16 09:59:15 CCTV《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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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三層的辦公樓,樓上樓下的兩家公司因為樓梯打起了一樁離奇官司。央視《聲音》欄目對此進行了采訪,以下是節(jié)目實錄:

  敬一丹:觀眾朋友,一架梯子、六年時間、一家三代、一個公司,這些構成了一個官司,一個難了的官司。說起來這個官司是又簡單又離奇,今天我們請來兩位嘉賓,就來談談這個官司為什么難了。好,我來介紹一下我們請來的嘉賓。  

  這位是全國政協(xié)委員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我們這位嘉賓費安玲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副院長。

  敬一丹:在剛才我說到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只能用幾個字先給觀眾一個印象。那么了解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還是和觀眾一塊來看一看記者采訪的這個短片。

  短片一

  在吉林省東豐縣城,住著一戶普通的人家,戶主叫王有財,一家老小十幾口人住在一幢沿街小樓的二三樓上。然而奇怪的是,一家人上下樓不能像其他人家一樣正常地走室內(nèi)樓梯,而只能在室外爬木梯子。這究竟是為什么呢?讓我們聽聽這樓上樓下都怎么說。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他就說呢,他說你好幾年都沒走了,現(xiàn)在我不能讓你走。他就不讓我走。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根本的原因,他就放棄了這個通行的權利。

  事情還得從二十年前說起。這幢沿街的三層小樓建于1982年,由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和東豐縣外貿(mào)總公司共同出資。建成后,機電公司買下了一樓的產(chǎn)權,外貿(mào)公司則將二三樓買下做了辦公樓。十年前,1992年,因為與王有財存在債務關系,外貿(mào)公司將二三樓作為抵債轉(zhuǎn)賣給了王有財。王有財一家與機電公司成了樓上樓下的鄰居。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這個吧就是,我們搬來的時候這個樓梯是暢通無阻的。(1992年)9月份搬來的,走了一個來月。但是什么原因使我走不方便了呢?就是他在這個門廳、在這個樓道上搞了好多商品,就是一些木頭箱子裝一些東西,他就把這個樓道堵得特別窄了,我走都得側(cè)著身子這么去走,因為你正面走就過不去。衣服經(jīng)常刮壞,有時候這個手都刮破過。這樣的話,就覺得也太不方便。當時就想,就是跟他商量了,我暫時在外邊做個臨時的(室外樓梯),我先走著,我暫時先不走(室內(nèi)樓梯)。但是我要走,你得讓我走。他也同意這個意見。

  “走了一個多月室內(nèi)樓梯,然后主動提出協(xié)商、暫時不走!睂τ跇巧贤跤胸?shù)恼f法,樓下的機電公司卻不以為然。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一分鐘也沒走過,一次也沒走過。

  與樓下機電公司達成口頭約定后,王有財在室外自建了一個簡易樓梯供一家人上下通行。按照《國家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樓梯凈寬不應小于1米,而王有財家的室外樓梯只有70厘米寬。1998年縣里進行市容整頓,王有財家的室外樓梯被定為違章建筑,必須拆除。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我們縣在整頓市容、拆除違章建筑這個期間,對我這個梯子也提出來了。說你這東西在這兒影響市容,說你這東西不能再走了。

  要保住樓梯就要增加寬度。室外樓梯所在的位置正好是一條消防巷道,向外拓寬30厘米就占用了消防巷道。王有財向縣消防大隊提出申請,遭到拒絕。寬也不是,窄也不是。無奈之下,王有財拆除了室外樓梯。按照原先的口頭約定,王有財提出重新走室內(nèi)樓梯,而此時機電公司卻不讓走了。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為什么王有財不能走呢?因為我樓下是

  機電工業(yè)公司、有商店,這是一。另外他在和外貿(mào)公司抵債的時候,首先我們就達成協(xié)議,他在室外開樓梯通行,一樓歸我們。

  記者:這個協(xié)議呢?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協(xié)議,當時有協(xié)議。他也有,我也有。后來這個協(xié)議,因為1992年到1998年這么長時間,也沒有把它當為一個主要的事情,后來就沒有找到。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這個書面協(xié)議我和他根本就沒有。我買房子為什么我要自己去修樓梯呢?

  住在樓上的人卻不能走室內(nèi)樓梯,王有財怎么也想不通這個理,一紙訴狀將機電公司告上了法庭。然而令王有財沒有想到的是,東豐縣人民法院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了王有財?shù)脑V訟請求。王有財不服,向上級法院——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一次王有財勝訴了。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以后,這個再審判決送達生效以后,我們一家歡天喜地的、很高興。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兩審終審制”。那么說我經(jīng)過了終審判決、生效了,我家這個訴訟請求依法得到保護了。

  然而事情再次發(fā)生了變化。機電公司因?qū)ε袥Q不服,提請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1999年4月8號,省高院做出判決,同樣認為此案已超過了訴訟時效,判王有財自行在原址修建室外樓梯通行。王有財再次敗訴。

  演播室討論一

  敬一丹:我想老百姓看了剛才這個短片以后,可能都會覺得這事怎么這么荒唐。可是這個事情就這么發(fā)生了。那么兩位都是有法學背景的,以你們這樣的眼光來看這件事,有什么樣的第一印象呢?

  梁慧星:首先是覺得這樣一個小案子,這樣的幾審判決,覺得是不可理解。那么這件糾紛從頭到尾,它屬于一個什么樣的性質(zhì)呢?這個案件,它在法律上通常把它作為相鄰關系的糾紛來處理。

  費安玲:王有財這個案件,先后我查閱了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當中就至少有四件是跟這個案件相似的,也就是剛才梁老師所講的,它屬于是相鄰關系的問題。這個定位可能更合適。

  敬一丹:那么這件事情出現(xiàn)曲折,就涉及到一個說法,就是我們剛才在短片里、在記者的采訪中也了解到,就是“訴訟時效”。這個能不能給觀眾解釋一下,為什么訴訟時效這幾個詞會影響到這件事情的復雜程度?

  梁慧星:這個訴訟時效,它是民法上一個專門的制度。按照訴訟時效這個制度,就是說某個人有某一個權利,那這個權利如果你不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之內(nèi)行使,那以后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你再要求保護,法律不予保護。但是對于這個案件來說,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這類糾紛、這類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

  敬一丹:為什么呢?

  梁慧星:這一點在法律上有規(guī)定。相鄰關系上的權利不因時間的經(jīng)過而喪失權利,因此相鄰關系上的問題不適用訴訟時效。

  敬一丹:那么剛才我們也聽到了兩方面的聲音,也聽到了在一樓的機電公司經(jīng)理的聲音。他在里邊說了一句話,說“王有財之所以不能走室內(nèi)樓梯是因為他當初就放棄了這種權利”,您對他這句話怎么看呢?

  費安玲:這個應當說呢,樓梯在一個合法的建筑物當中,它是所有的建筑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使用的部位。那么對于使用來講,如果說一個人放棄我對這個建筑物

  唯一合法通道的使用,這個說法我個人認為不是很確切。因為就是說,他在沒有其它合法的通道可利用的情況下這是唯一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所謂的放棄能不能作為他真實的意思表示,我個人認為是值得懷疑的。

  敬一丹:這個案子在進行過程中有很多周折,那我們看看雙方爭議的焦點到底在哪兒。

  短片二

  對于省高院的審理和最終裁決,王有財提出兩點質(zhì)疑。第一,關于再審程序。1999年2月5號,遼源市中院做出終審判決,判定王有財勝訴,并于2月9號將判定書送達生效。然而僅隔3天之后,2月12號,省高院就下發(fā)了《暫緩執(zhí)行通知書》,對此王有財認為無法理解。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這里頭我就無法理解這個問題。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沒調(diào)卷、沒立案、也沒有審查全部卷宗的情況下,它做出一個暫緩執(zhí)行通知,而且用非?斓乃俣人偷轿覀儢|豐縣人民法院,致使這個判決又暫緩執(zhí)行了。

  第二,關于再審判決。與前兩次東豐縣法院和遼源市中院的判決不同的是,省高院在判決中除了認為王有財“對一樓室內(nèi)樓梯通行權的權利主張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限、不予支持”外,還判定其“自行在原址修建室外樓梯通行”,超越了其訴訟請求。而作為當事的另一方,一樓的機電公司對省高院的判決卻表現(xiàn)出截然不同的態(tài)度。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我們就法院怎么判怎么辦。

  與此同時,一樓機電公司對王有財一家之所以不能從室內(nèi)樓梯通行,提出了三點理由。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這個樓建得不太合理。這個樓梯在那里邊,要走(樓梯)占去我60多平方米,我一共120平方米。他上下班從我營業(yè)大廳走,你說我怎么營業(yè)?我下班還得關上門,要是關上門了,他人在外邊還得要回來,那不是等于我這個商店蓋在馬路上了嗎?而且他是為了開飯店才要走。

  記者:假如不是開飯店呢?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不是開飯店他就不會走了。他沒有開飯店的思想,他就不能從我這里頭走。

  記者:假如他現(xiàn)在不開飯店,想要從這兒走呢?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那也不行。因為他是住戶啊,住戶你說從我商店里怎么走呢?而且都事隔六年之后了。

  記者:住戶可能上上下下會影響到你這個商店的經(jīng)營,但是就權利來說,他有嗎?

  單殿友(吉林省東豐縣機電工業(yè)公司經(jīng)理):沒有。

  演播室討論二

  敬一丹:剛才兩方都談了他們的觀點,您怎么看其中不同的聲音?比方說王有財在節(jié)目一開始的那個質(zhì)疑。

  梁慧星:片中提到了,就是說(市)中院的終審判決下達僅僅三天,省高院就下達了一個《暫緩執(zhí)行通知》。這倒是我覺得太快了一些,我覺得令人有點奇怪。

  敬一丹:那么這個法律上的規(guī)定應該是怎么樣的呢?

  梁慧星:它要下達暫緩執(zhí)行通知的話,省高院要啟動這個程序。啟動這個程序,首先它有一個受理、就有一個立案的程序、一個審查的程序。這種情況下初步認定有錯誤,或者錯誤的可能性很大,它才能夠下這個暫緩執(zhí)行通知。

  敬一丹:那還有一個,它的審判權限的問題。這可能也是有人發(fā)出質(zhì)疑的。

  費安玲:實際上法院這個判決應當說還是有些問題的。一個問題是在于,它撇開了這個案件實際解決當中可能存在的行政審批的障礙,就直接責令王有財自行建樓梯,而且在室外。那么這個障礙,法院的判決并不能消除。所以如果真的是為了訴訟當事人的利益來考慮,那么我覺得法院不應這么很簡單地做出這么一個判決。

  敬一丹:在剛才記者采訪中,我們也聽到機電公司的聲音。他們這幾個理由您怎么看呢?

  費安玲:這個公司的負責人,他的回答,他認為如果作為個人、作為住宅人來使用,我們不同意,因為影響到我們經(jīng)營。那么作為二三層樓的所有權人,如果想經(jīng)營飯館那我們就更不同意了。這個理由應當說是不存在的。為什么呢?就是說作為相鄰關系來講,不管相鄰他方對自己的房屋、對自己的建筑物如何利用,都不構成相鄰的一方拒絕維護或者叫履行他應當對相鄰他方履行義務的一個借口。就是我不能作為一個拒絕履行義務的借口,不管他干什么用。

  政協(xié)委員、專家認為——

  相鄰關系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

  相鄰關系雙方均享有建筑物樓梯的使用權

  無論一方對自己的建筑物如何利用,都不構成另一方拒絕履行義務的借口。

  那么六年來,王有財一直沒有放棄自己的努力,他到處奔波。那么這一家

  是什么樣的生存狀態(tài)呢?我們再看看記者在現(xiàn)場拍到的鏡頭。

  短片三

  為了給自己討一個說法,為了家人不再受到傷害,王有財四處奔走。1999年5月,王有財來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當時通過看這些書,也知道檢察院它對民事判決實行法律監(jiān)督,當時找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向他們提出申訴,要求他們對這個錯誤判決提起抗訴。

  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曾先后兩次派人去王有財家現(xiàn)場調(diào)研。與此同時,王有財又找到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至2002年的三年期間,先后為王有財向吉林省高院開了五封介紹信,然而每一次都沒有結(jié)果。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當我拿著這些信函到吉林省高院,他們一聽說我要打聽這個案件,或者是最高院開的信來了,他們就這么說的:“我們這個判決已經(jīng)判完了,我們判決是對的。如果他們要說我們的判決錯了,誰說錯了,你就找誰去。”

  春去秋來,轉(zhuǎn)眼間王有財已奔走了三個年頭。三年間,王有財還曾多次到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xié)反映情況,引起人大和政協(xié)的重視。全國人大曾多次發(fā)函過問此事,然而始終沒有結(jié)果。2002年9月,東豐縣委政法委就王有財一案成立了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經(jīng)過近兩個月的調(diào)查,調(diào)查組認為遼源市中院對王有財勝訴的判決較為合理。

  孫云龍(吉林省東豐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我們給他把這個案件相關的這些法律文書、這個案件涉及到的相關的法律依據(jù),我們給他進行了查找,我們感覺到遼源(市)中院的判決比較合理。

  2003年8月,中央政法委就此事向吉林省委政法委發(fā)函,要求抓緊調(diào)查、盡快解決。

  麻東升(吉林省委政法委執(zhí)法監(jiān)督處處長):我們接到這個案件,因為考慮到這個案子原來省法院已經(jīng)審理過了,咱就掛給他們了。

  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從全國人大到全國政協(xié),王有財把凡是自己能想到的地方走了個遍,然而問題仍然沒能解決。自從1998年室外樓梯拆除后,王有財一家就過上了爬木梯子上下樓的日子。無論老人、孩子還是孕婦,一家人無一例外的都要從木梯子上爬上爬下。六年時間里,王有財一家只走過一次室內(nèi)樓梯,而這一次讓王有財終生難忘。2001年3月,王有財78歲的老母親去世了,王有財向機電公司提出通過室內(nèi)樓梯將母親的遺體抬下樓,遭到機電公司的拒絕。

  杜玉梅(王有財妻子):正好那天他兒子過生日,大伙兒來給他兒子過生日。他媽一想他兒子到北京打官司,還過生日呢,不知道輸贏。媽一窩火就死了。死了之后這不就樓梯不讓往外抬。

  王有財一家找到縣政府,在縣長的調(diào)解下,王有財才得以將母親的遺體從室內(nèi)樓梯抬下、送去火化。對于母親,王有財心中充滿了歉疚。

  王有財(吉林省東豐縣居民):我就覺得我對不起我的母親。我母親生前活著的時候她下不了樓,她每天就是趴在窗戶上看看過往的行人,看看人家這個高樓在那兒蓋,她想去看她看不了。在樓上沒有廁所,老太太平時在吃的上、在喝水上她自己都要控制自己,她怕增加大小便次數(shù),因為那個方便袋和痰盂得有人給她往下拿。所以說這樣也給老太太增加了很大的負擔。

  辦喪事是如此,辦喜事又是怎樣呢?照片中的新娘名叫王娟,是王有財?shù)男∨畠。回憶起三年前出嫁時的情形,王娟至今仍忍不住落淚。

  王娟(王有財女兒):你還記得你當時出嫁時候的那個情景嗎?當時是我哥哥通過梯子背,把我背下去的。就是覺得挺可惜的,當時可以說是哭著出的門。

  除了心中的傷痛,王有財一家還為爬梯子飽受了身體的傷害。五年里家中先后有三人因爬梯子摔成骨折,而這樣的傷害還在不斷地發(fā)生。就在記者前去采訪的前兩天,王有財兩歲半的外孫又從梯子上跌落造成小腿骨折。小外孫的受傷牽動了全家人的心。

  杜玉梅(王有財妻子):都心疼極了。做手術那天晚上,30來個人哪有一個不哭的。太小啊,才兩歲半。

  劉紅霞(孩子母親):看到孩子非常遭罪,沒有辦法。

  從1998年至今,這樣的梯子王有財一家一爬就是六年。而更讓一家人傷心的是,他們不知道今后還要爬多久。對王有財來說,堂堂正正地從室內(nèi)樓梯上走下去,享受樓上住戶最基本的樓梯通行權利,是他們惟一的愿望。

  演播室討論三

  敬一丹:我想就是從人之常情上說,這人生紅白事,他們家處處遇到難題。就是從人之常情上也有點說不過去了。

  梁慧星:看了這一個短片確實是,我作為一個民法教授來說,感到非常難受、非常震驚的。我們的法律,特別是民法,它一定是和人情是一致的。

  費安玲:我覺得有一個基本的問題需要去考慮。就是我們的法律不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法律,它是充滿了一種人性關懷的。尤其是民商事法律,在民商事案件審理過程當中,必須要體現(xiàn)在公正的同時,要體現(xiàn)一種善良。這個案件審理了這么長時間沒有解決,應當說我覺得我們在追求公正的同時,我們考慮善良了嗎?也就是說我們把民眾的生活,作為一個案件判決過程當中,我們想到他們是一個我們應當尊重的人了嗎?我覺得這一點可能需要我們?nèi)ニ伎嫉摹?/P>

  敬一丹:剛才我們看到那么小的孩子骨折了,她媽媽非常無可奈何地說“沒有辦法”。那么就真的沒有辦法了嗎?兩位專家能不能給這位母親想出一個辦法。

  梁慧星:從法律的規(guī)定來說,王有財有通行的權利。同時法律也規(guī)定,就是說王有財在行使通行的權利的時候,也要兼顧對方。

  費安玲:我們確實要均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那么一方面應當考慮到通行者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也考慮到一樓的所有權人他使用自己的擁有所有權的使用面積。在這種情況下,我個人認為,如果可以的話,實際上是從入門開始到樓梯這個地方,實際上是可以作一個通道。那不影響到我出入這個樓梯,另外一方面也不會影響到它(商店)的安全。我覺得這個是可以操作。總而言之我個人認為,如果我們真的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真的去衡平雙方利益的話,我們是可以找到途徑的。

  敬一丹:我聽到兩位法學專家在為這件事出這么具體的主意,我覺得是非常有意思的一個現(xiàn)象。其實大家都是愿意讓這件事情趕快地解決掉,其實我們的法學專家是不必為這件事出這么具體的主意的,其實人們是有足夠的智慧去解決這個事情的,其實這件事是不必拖六年之久的。但是這件事情就擺在面前,逼得我們今天不得不這樣做。我就想到有人還曾經(jīng)以另外一種智慧出了這樣的主意,他說把這個房子以動遷的名義拆了不就完了嘛。一拆了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誰也不需要臺階了,誰都下得來這個臺了,也沒有面子問題了,大家也都不用較勁了。您覺得這個主意怎么樣呢?

  梁慧星:如果采取了這個主意,當然可以解決了這個爭議。但是中國法律就丟臉就丟盡了,中國的法律、法制、法院的臉面掃地已盡。那包括我們做教授的、講法律的,我們也覺得非常難堪。

  聲音LOGOL

  敬一丹:當我們這個節(jié)目播出的時候,東北正是一片冰天雪地。我們不知道王有財家的梯子上是不是結(jié)了冰,不知道這一家老小每天爬上爬下的時候心里在想著什么,也不知道王有財家的左鄰右舍們、東豐縣的人們看到這情景的時候會想到什么,更不知道這梯子還會在那兒架多久。好在春天就要來了,我們希望這梯子不再別別扭扭地架在王有財家的墻上,更希望我們的心里不再有這一幅別別扭扭的情景。

  字幕:目前,此案已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注……

  (完)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聲音》欄目(周日晚22:30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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