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替“小弟”找回“面子”,漆某跑到別人住處一頓拳打腳踢,還強索200元“名譽損失費”。日前,漆某因涉嫌搶劫被嶗山檢察院批捕。
今年正月十五晚,四川來青打工的青年男子漆某與唐某一起喝“團圓酒”。席間,唐某說起一件讓他“很沒面子”的事:春節(jié)前,他到同事馬某的宿舍玩,馬某稱丟了100元錢,言談中有懷疑被唐某偷走的意思。
漆某聽說有人“膽敢誣賴咱弟兄”,乘著酒興去找馬某算賬。見馬某不在宿舍,漆某質(zhì)問與馬某同住的董某是否也參與誣賴唐某偷錢一事,并對董某拳打腳踢。此時恰巧董某的叔叔來找董某,也被漆某“教訓(xùn)”了一頓。
之后,漆某稱他們毀壞了“小弟”的名譽,強行索走200元“名譽損失費”。(王德高陳呈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