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月21日訊 “這段時間怎么樣?各方面都好嗎?”“孫檢察官、閻檢察官好,這段時間我都挺好的,我之前的思想匯報微信發(fā)給孫檢察官了,你們看到了嗎?”“我看了,這段時間在社區(qū)參加防疫志愿服務,辛苦了吧?”“有一點兒,但是我心里挺高興的,覺得自己做的還挺有意義的,還挺男人的?!边@是李滄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未檢檢察官與被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的小馬進行的視頻在線對話。
小馬初中畢業(yè)后隨父親一起在高校食堂做面點師,因一時哥們義氣,被一初中同學糾集參與了一起尋釁滋事犯罪,2019年被依法決定附條件不起訴。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在小馬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之后,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其變更為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并針對社會調查中反映出的小馬過于重視社交關系、個人尊嚴、其父母對其心理關注較少、交流較少,以及經歷本案后存在自責、自罪心理等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心理疏導和親子交流輔導,與小馬和其居住的社區(qū)簽訂了監(jiān)督考察幫教協議。
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小馬非常積極配合社區(qū)和檢察機關的幫教工作,跟父母關系更加融洽,越來越陽光、積極,并且還在自己村里做起了防疫志愿者,成為了防疫、抗疫的堅實力量。
這個00后在其他人眼里還是個孩子,但當被問到做志愿者的初衷,他沒有豪言壯語,“只是想盡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幫村里分擔一些防疫工作”,這讓滄檢君感受到,有責任、有擔當的他,不再是孩子!從檢討書到光榮榜,馬某在疫情防控一線上默默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彌補錯誤、回饋社會。
也許,這就是檢察官幫教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