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天氣 | 百寶箱
新聞網首頁 > 新聞中心 > 國內國際 > 正文

縣委書記落馬十大因由:受賄排第一 拆建礦難殺人上榜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2012-12-27 15:18:07 字號:TT

    本文選取十年來114名落馬縣委書記個案,在進行詳細分析的基礎上,歸納出縣委書記落馬的十大因由。

    一、受賄成為最主要原因

    從對落馬縣委書記的數(shù)據(jù)分析中得知,受賄成為縣委書記落馬的最主要的原因。超過90%的落馬縣委書記有受賄行為和犯有受賄罪名。從分析來看,落馬縣委書記受賄,主要有3種形式,一是過年過節(jié)或婚喪嫁娶收受禮金,二是借調整職務之機賣官收錢,三是官商勾結非法獲利。

    1.年節(jié)收受禮金

    吉林省靖宇縣原縣委書記李鐵成有一個“六大日子”的發(fā)明,他在懺悔書中寫道:“我受賄的途徑,主要在逢年過節(jié)、三個子女結婚、我手術住院、老母親去世、家中發(fā)生大小事情的時候。這倒不是我選擇這些日子讓他們送錢,而是人們在這樣的日子來送錢物,理由比較充分,形式上也順乎情理,話題也似乎好找。靖宇縣科局級干部200多人,絕大多數(shù)借這‘六大日子’給我送過錢,每筆數(shù)額從幾百元到幾千元,最多的每次兩三萬元。我采取聽之任之的態(tài)度收下了。我受賄的方式比較簡單,多數(shù)人都是以拜年、祝賀、慰問等理由表示表示的,把裝錢的信封放下就走了。很少有人提出什么要求,我也沒有什么承諾。但我在靖宇縣工作30年,當縣級領導也10多年了,每個干部有什么想法,我也基本是清楚的。”

    李鐵成的表白在落馬縣委書記中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六大日子”、“三大借口”成了行賄者送錢的時機,也成了受賄者斂財?shù)臋C會。

    2.調整職務賣官

    買官賣官,是中國式腐敗的鮮明特點,是廣大人民群眾最痛恨的腐敗行為,也是落馬縣委書記受賄的重要形式和導致縣委書記落馬的主要原因。

    在落馬縣委書記中,有過賣官行為的達到90%。其中,最典型的當屬安徽皖北18名縣委書記群體式落馬,無一不與賣官有關。最典型的莫過于定遠縣原縣委書記陳兆豐。

    這個國家級貧困縣沒有什么資源,但縣委書記陳兆豐卻眼光獨具,發(fā)現(xiàn)了豐富的官帽資源,其賣官收入近千萬元,因而被媒體稱為“千萬縣令”。在查明的受賄293.76萬元中,分別為207人334次所送,除9人37次是承包工程外,其余均為買官者所送。

    3.官商勾結斂財

    作為全縣的“一把手”,縣委書記也不能不抓經濟、抓發(fā)展,而抓經濟、抓發(fā)展就免不了與商人、老板、企業(yè)家打交道,特別是在把招商引資、大上項目作為縣市發(fā)展第一要務的背景下,縣委書記更是繞不過“老板”這道坎兒。但是,如何與老板打交道卻是考驗縣委書記智慧的挑戰(zhàn)。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qū)原區(qū)委書記劉德秋,2005年43歲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罪名是縣委書記最普遍的受賄罪,但劉受賄,不是賣官,而是“幫”。劉在法庭受審時,起訴書中20多次出現(xiàn)“請托”“關照”“打招呼”等詞。請劉幫忙的都是老板,共有12位。所請和所幫之事,小到車牌上號,大到土地出讓,劉隨時隨處幫忙“打招呼”。

    二、群眾利益事件導致落馬成為新趨向

    進入新時期,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和社會轉型加速推進,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不同集團、階層、群體的利益訴求集中顯現(xiàn)出來,以人民群眾內部矛盾集中暴發(fā)為特征的群體利益事件不斷發(fā)生,頻次、參與人數(shù)、強度、影響都呈不斷增長的態(tài)勢,成為新世紀以來我國社會的一個明顯特征。

    縣委書記處在矛盾的前沿和第一線,能否及時、妥善、有效地處理好群眾利益事件,不僅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護,關乎一個地方的社會穩(wěn)定,也關系到縣委書記的椅子能否坐得穩(wěn)、烏紗帽能否戴得住。

    1.房屋拆遷侵犯群眾利益

    2004年6月4日上午,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控制城鎮(zhèn)房屋拆遷規(guī)模、嚴格拆遷管理的有關問題,同意湖南省對嘉禾縣珠泉商貿城建設中違法違規(guī)有關責任人所做出的嚴肅處理,即,撤銷周余武中共嘉禾縣委書記職務。

    一個縣委書記的撤職,竟上了國務院常務會議,這說明嘉禾拆遷事件的極端重要性和特殊性。

    2003年7月,嘉禾縣啟動占地189畝的珠泉商貿城項目,共涉及拆遷居民1100多戶,動遷人員達7000余人,拆遷機關、企事業(yè)單位20多家。

    隨后,縣委縣政府聯(lián)合發(fā)文,要求全縣黨政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做好拆遷對象中自己親屬的“四包”工作,即,包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拆遷補償評估工作、簽訂好補償協(xié)議、騰房并交付各種證件、包協(xié)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文件還規(guī)定,對不能認真落實“四包”責任者,將實行“兩停”處理:暫停原單位工作和停發(fā)工資?!皩v容、默許親屬拒不拆遷、尋釁滋事、阻撓工作的,將開除或下放到邊遠地區(qū)工作”。

    如此規(guī)定,如此要求,如此行為,導致干部群眾強烈反彈。一些干部群眾不顧禁令,紛紛到市里、到省城、到北京集體上訪。與此同時,各類新聞媒體強勢介入,對嘉禾違法違紀的強拆行為進行曝光,最終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根據(jù)最終的調查,嘉禾拆遷事件被定性為“一起集體濫用行政權力、損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guī)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縣委書記周余武被免去職務。

    2.群體性事件處置不力

    2008年6月21日晚,貴州省翁安縣初二女生李樹芳與同學一起外出,當晚溺水死亡。第二天凌晨,李的尸體被打撈上岸。

    誰也沒想到,這一起普通的、偶然的事件,會釀成一起震驚全國的群體性事件,翁安縣委書記王勤,不但被認為在整個事件中處置不力,而且被認為事后認識不到位,檢討不深刻,總結不及時,態(tài)度不誠懇。12月16日,中共黔南州委通過對王勤的處分決定,認為王在“6·28事件處置過程中,處置不當,有失職行為,給予王勤撤銷縣委書記等職務的處分。”

    三、突發(fā)安全事件成為落馬導火索

    作為縣委書記,時刻面臨不確定性的挑戰(zhàn)。突發(fā)事件就是不確定性挑戰(zhàn)之一。突發(fā)事件正是因為其突發(fā)性,才更加難以預料,更加難以應對。從落馬縣委書記來看,在突發(fā)安全事件來臨之際,舉措失當,應對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成為縣委書記落馬的導火索。

    1.礦難,縣委書記的魔咒

    近年來,因礦難被免職的縣市領導時有見諸報端,但因礦難而被判處死刑的縣委書記,至今只見到廣西南丹縣原縣委書記萬瑞忠一人。2001年7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丹縣拉甲坡礦發(fā)生特大透水事故,81名礦工瞬間被淹沒,釀成了震驚全國的“7·17”重大礦難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南丹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刻意封鎖消息,并與礦主勾結,試圖以金錢與死難者家屬私了,并千方百計阻擋記者采訪,欺騙上級,隱瞞真相,致使事件被掩蓋達半個月之久,直至新聞媒體揭開蓋子、中央領導做出批示、自治區(qū)派出調查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2002年5月30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萬瑞忠案。法院查明,南丹縣拉甲坡礦發(fā)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礦工死亡。事故發(fā)生后,萬與原縣長等密謀,決定隱瞞不報,并授意企業(yè)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消息泄露。

    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萬瑞忠死刑。

    2.巨響,縣委書記跌下寶座

    煙花爆竹,本是喜慶之物。然而,江西省萬載縣的煙花爆炸,上演的卻是一出特大悲劇,不僅帶來了大量人員和重大財產損失,而且導致縣委書記、縣長雙雙被撤職。

    2001年12月30日上午9時45分,萬載縣港商獨資企業(yè)——攀達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特大煙花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61人受傷。2002年1月9日,新華社發(fā)布消息稱,江西省對萬載縣“12·30”特大煙花爆炸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撤銷黃文知萬載縣縣委書記職務。

分享到:
-

-

相關閱讀青島新聞

我要評論 提取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島新聞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