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品男離婚當庭自備天平驗鈔機 求前妻還12雙筷子
一起普通的離婚案近日起訴到四方法院。經過民三庭法官庭前的調解,雙方同意離婚,但男方要女方返還當初彩禮的部分錢財和結婚6大件等物品。開庭時,女方現(xiàn)場拿出一摞百元鈔票要做了斷,卻被男方和男方的親友團攔住,男方掏出一臺驗鈔機,當庭清點驗明真?zhèn)?。第二件返還物品是訂婚時男方家送給女方的金項鏈,女方拿出項鏈,隨口添了一句,“你小心項鏈跌了分量啊! ”不想男方微笑著掏出第二件“利器”——一架天平。
離婚
12雙筷子也上返還清單
李先生和馬女士結婚兩年多,因為家務活兒越來越多,爭吵升級,馬女士在親友團的簇擁下到法院起訴離婚。李先生對離婚并沒有異議,房子是自己婚前買的,裝修、家具都沒用女方的錢,離婚時沒有爭議,就是可惜自己當初訂婚時候下的彩禮。他表示彩禮是為了雙方和睦生活下去才給的,現(xiàn)在婚姻破裂,理應把101800元還給男方家。李先生說,因為馬女士是青島人,按照女方的強烈要求,訂婚時男方給了6大件,金項鏈、金戒指、粉絲、黃花魚、肉和煙酒,煙酒在婚禮的時候用了,魚、肉、粉絲可以不做計較,但金首飾要還,一瓶價值千元的五糧液酒也要還,找不到這些東西,堅決不離婚。
為了沒有遺漏,李先生給法院出具清單,足足40項,打印了正反兩張A4紙。清單里,包括12根筷子這樣的小物件,也有“高檔微波爐”“高檔涼席”等居家用品,在表格后面,李先生給出了這些物品的購買價格。一些無法返還的東西比如給女方買的面膜、VEROMODA的褲子,則要女方折算現(xiàn)金補償。
調解
三個回合后雙方都讓步
針對李先生的附加條件,馬女士也提出財產分割要求。她說婚姻存續(xù)期間,丈夫繼承了一處房產25%的產權,按照婚姻法,離婚后她應該得到房子12.5%的產權。另外訂婚時,女方家也給李先生買了西裝,如果李先生計較,她也可以扯一張清單。
法官調解了三個回合,李先生和馬女士都做出讓步,李女士同意返還101800元里的3萬元和金首飾、五糧液,并不再計較李先生的房產,李先生放棄其他瑣碎項目的追償。法官介紹,調解時,夫妻兩人都比較理智,親友團卻很難說服。雙方各執(zhí)一詞,女方家痛陳李先生不顧家的種種劣跡,男方家則嫌媳婦的品味低俗。
意外
男方帶天平驗鈔機“驗貨”
法院開庭對此案做最后調解時,法官問3萬元如何支付,馬女士直接從包里掏出一疊百元鈔票,“我給現(xiàn)金,再也不愿意和他打交道了。 ”法官要她把錢直接給李先生,馬女士走到被告席前,李先生沒伸手接錢,而是要求“等等”。他居然低頭取出一臺驗鈔機,清點驗鈔之后才收起錢。
接下來是一個金項鏈,李先生的清單上寫著,項鏈及墜子重20克。馬女士拎起項鏈,李先生的親友團馬上戴好眼鏡,仔細觀察,大家研究后一致認為就是當初送出去的那一條。馬女士面帶嘲笑,問對方怕不怕項鏈跌了分量,然而她的笑容隨即僵住,因為李先生低頭又取出了一架天平。
李先生微笑著稱量,現(xiàn)場的人瞪大眼睛盯著天平的指針,稱量結果是20.3克。這回輪到馬女士占上風,“多出來的怎么算?你補給我錢?”在法官的勸說下,李先生尷尬地收起項鏈。物品交接過后,兩人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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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離婚比老夫妻計較
法官趙潔告訴記者,上法庭的離婚案里,越是年輕的夫妻越是計較。有人要對方返還75元錢的話費充值費用,有人要對方返還母親做的被子和床上用品4件套。 “和小夫妻相比,年紀大的夫妻離婚時顯得寬容大氣,一般只需要分割房產,共同生活時添置的物品或者贈送對方的首飾很少提及。小夫妻的計較很多成分是在賭氣,或者要讓對方難堪,因為在庭下接觸的時候,我發(fā)現(xiàn)他們并不小氣,挺好商量?!?記者 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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