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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內(nèi)取消高中擇校生 全憑成績錄取禁特招點招

來源:青島早報-- 2012-09-26 06:35:02 字號:TT

    “高中擇?!钡慕钫鎭砹?。繼教育部表示將叫停高中擇校生之后,昨天省教育廳、山東省政府糾風辦、山東省監(jiān)察廳、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審計廳、山東省新聞出版局8個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對涉及教育亂收費的案件,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并首次明確我省將在3年內(nèi)取消高中階段的擇校生。青島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青島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

     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 

    《意見》表示,青島將堅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建立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有效機制。要做到科學布局,合理劃定和調(diào)整學校的招生服務范圍,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學校不得擅自跨范圍招生;學校招收服務范圍以外的有擇校需求的學生時,學校要擁有空余學額,并根據(jù)群眾需求制定公平的擇校生招收辦法;要通過建立完善校長和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加強對群眾身邊學校的宣傳、擴大優(yōu)質(zhì)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的比例等措施,疏導減少擇校行為;規(guī)范特長生招生,制止通過招收特長生方式收費的行為,制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

    嚴禁舉辦 “占坑班”(通過參加培訓獲得入學便利),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擇校亂收費,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依法嚴肅查處,并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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