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小南(化名)剛從外地出差回來,回家時發(fā)現(xiàn)門上貼著一張嶗山法院的開庭公告,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再仔細一看,原告竟是前男友小孫(化名),公告中稱小南欠小孫10萬元,到期沒有歸還,法院要開庭審理此案。小南這才想起了兩年前,為了擺脫男友的糾纏,她被迫簽下了不存在的10萬元欠條,男友也承諾不會起訴她,現(xiàn)在為何又要開庭了?帶著滿腹疑問,小南按照指定的時間到法院出庭,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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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說法
????拖了兩年欠錢不還
????2009年7月,小南和小孫經(jīng)朋友介紹相識,并很快墜入情網(wǎng),不過戀愛三個月后,兩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在法庭上,小孫稱在戀愛期間小南分三次一共跟自己借了10萬元,前兩次借款小南都打了借條,最后一次借款時打了一張10萬元的總借條,欠條中稱小南將在兩年內(nèi)還清欠款,現(xiàn)在時間已到,小南還沒有還款,這才起訴到法院要求解決。
????女方說法
????為擺脫毆打才簽的
????聽到小孫的話,小南這下沉不住氣了,在法庭上情緒有些激動,她稱和小孫戀愛后,他經(jīng)常打罵自己,迫于無奈才提出要和他分手,但小孫一直糾纏自己,小孫提出要分手可以,但是小南必須簽一張10萬元的欠條。小南為了擺脫噩夢,才迫于無奈在小孫已經(jīng)寫好的欠條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她并沒有欠小孫的錢。
?????法院審理
????法官逐字分析斷案
????在庭審時,小南還出具了一份錄音作為證據(jù),證實自己和小孫之間從未發(fā)生過債務糾紛。辦案法官告訴記者,錄音中小南的家屬問小孫,小南是否跟他借過錢,小孫說“沒有沒有?!?/p>
????為了確定雙方是否真的發(fā)生借款,法官問了小孫許多細節(jié)問題,比如每次借款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能否出具前兩次的借條,有的問題小孫對答如流,而有的則支支吾吾。另外對于最為關鍵的“欠條”,法官逐字分析,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貓膩。
????首先,欠條出具時兩人雖是戀人關系,但當時雙方僅戀愛兩三個月,在戀愛時間較短的情況下小孫先后三次借給小南10萬元不符合常理;第二,小孫提交的欠條,內(nèi)容是“今欠xxx拾萬元”而非“借”,不符合一般的民間借貸習慣。最后嶗山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欠條無效,駁回了小孫的訴訟請求。(記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