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請律師,沒自我辯護,庭審35分鐘結束。受審未穿號服,獲刑略輕于高曉松
劉惠醉駕被判拘役4個月
沒請律師,也放棄了自我辯護,今天上午,相聲演員劉惠因醉駕接受法庭審理時,說得最多的便是“認罪”。這起影響甚大但程序簡單的醉駕案在進行35分鐘審理后落判。東城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惠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庭審現場 35分鐘內出判決劉惠拘役4個月
上午九點剛過,多家媒
9點25分,兩名法警開路,劉惠走進法庭,看上去比熒幕上消瘦一些,身穿深藍色T恤衫,雙手合握,在連綿不絕的閃光燈下走向被告人席。剛一落座,他便朗聲說,對于指控“沒有異議,我認罪!”作為相聲演員的劉惠在法庭上的聲音顯得格外清晰、洪亮,據目測,他距離麥克風大概50公分左右,但他的聲量卻蓋過了法庭里正對著話筒的所有人的聲音。
55歲的劉惠目前是中國廣播藝術團說唱團國家一級演員。據東城檢察院指控,2012年6月16日,劉惠飲酒后駕駛紅色謳歌牌SUV汽車,在行駛至和平里西街時,與他人的小汽車發(fā)生追尾事故,經檢測,劉惠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13毫克,已經構成醉酒駕車。劉惠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檢方認為劉惠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堅持不請律師泰然接受判決
“劉惠明確表示不委托律師辯護”。法官當庭宣布劉惠的個人意見,后者則是一臉的釋然。雖然明星醉駕案引發(fā)社會極大關注,但案件本身情節(jié)簡單,依據法律規(guī)定使用簡易程序審理,在法庭詢問、公訴人出具證據以后,劉惠再次表示,放棄自我辯護。
“自己觸犯了國家的刑律,從去年5月1日就知道醉駕違法,但心存僥幸,給自己造成了危害,也給家人造成了憂慮……既然觸犯了刑律,就甘愿接受懲治,認罪服法!”在最后陳述階段,劉惠一字一句的說。
5分鐘的休庭之后,法庭于9點55分進行一審宣判,由于劉惠的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且賠償了案中被撞司機的全部損失共計1000元,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惠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10點鐘宣判完畢。
宣判后,劉惠扭頭望向旁聽席上的那對男女,然后點頭對那名男子說:“讓老人家保重,我這沒事!”據了解,劉惠是在掛心自己年邁的母親,擔心這件事會影響母親身體。
法庭對話 后悔心存僥幸釀事故
庭審期間,劉惠沒有接受媒體的采訪,但從法庭上他與公訴人和法官的詢問對話來看,劉惠心存僥幸醉酒駕車,他對此也相當后悔。
公訴人:簡單說說當天的經過。
劉惠:我參加朋友孩子的婚禮,自己找了代駕,但不知道為什么就忙活著出來了,行駛到路口時,紅燈,由于喝了酒,踩剎車就慢了一些。
公訴人:你幾點喝酒?
劉惠:12點半。
公訴人:什么酒?
劉惠:牛欄山二鍋頭,38度。
公訴人:什么時候開的車,車上多少人?
劉惠:2點半左右,車上就我一個人。
公訴人:事故大概是什么情況?
劉惠:前保險杠頂住了前車的后保險杠。
法官:你知道醉駕的后果為什么還酒后駕車?
劉惠:想早點回家,早知道就不喝了……我心存僥幸。
劉惠案VS高曉松案
同為演藝圈的名人,劉惠與高曉松在一年多的時間里相繼因為酒駕被判處刑罰,對比兩人從起訴到獲刑的過程,可以發(fā)現醉駕案發(fā)生后,對名人的處理從程序到審判上并無例外。
1刑拘時間均為30天
去年5月,高曉松作為首名因醉駕被刑拘的演藝名人,在被拘留一周之內,被吊銷執(zhí)照并被帶上法庭受審,今年6月16日,劉惠也因醉駕被刑拘,所適用的拘留期限同為30天,在其被拘留的兩周內被吊銷駕照和起訴受審,時間較高曉松略長大概是中間遇到端午節(jié)的緣故,但適用程序周期并無出入。
2獲刑比高曉松略輕
去年,高曉松醉駕也是在東城法院接受審理,法院判處高曉松拘役6個月,是危險駕駛罪最重的判罰,而今劉惠獲刑4個月,略輕于高曉松,綜合分析來看,是由事故的嚴重程度不同而定,此外,去年醉駕入刑剛剛實施,高曉松正好“頂風”,社會影響也更為嚴重。
3劉惠受審未穿號服
與高曉松不同的是,劉惠今天受審并沒有穿號服,據了解,目前一些輕微犯罪的被告人,并沒有規(guī)定必須穿號服接受審理,因此,劉惠便裝受審并不是“優(yōu)待”。
庭審一開始,劉惠走進法庭,看上去比熒幕上消瘦一些,身穿深藍色T恤衫,雙手合握。剛一落座,他便朗聲說,對于指控“沒有異議,我認罪!”作為相聲演員的劉惠在法庭上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