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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為跟梅艷芳生前立下的基金爭奪逾億元遺產(chǎn),不惜斥巨資打官司,更將案件打至終審法院,最終梅媽被判敗訴,更欠下近230萬元律師費。每月獲15萬元生活費的梅媽,多次指控對方不專業(yè)而拒絕付款,但高院法官指她無理據(jù),昨正式頒令宣布梅媽破產(chǎn)。 指控律師行不專業(yè)拒付款 梅媽於08年聘請趙司徒鄭律師行處理爭產(chǎn)案,同年梅媽 高院法官話理據(jù)不足 然而,梅媽仍不肯在裁決後繳付欠款。趙司徒鄭律師行於去年6月入稟高院,申請“梅媽”破產(chǎn),并指由於追討訟費亦要花錢,梅媽的欠款總數(shù)達(dá)226.4萬元。法官昨頒下判辭,指涉案的款項已沒有可爭辯之處,梅媽理據(jù)不足,正式頒令宣布梅媽破產(chǎn)。 生活費7萬增至15萬 梅艷芳於03年病逝,遺囑訂明梅媽每月可領(lǐng)7萬元生活費至百年歸老;梅媽04年要求法庭判處遺囑無效, “終極”上訴亦被終審法院駁回。梅媽的生活費其後由7萬增至15萬元,當(dāng)中3萬元由遺產(chǎn)管理人代為直接還債。梅媽多年來向涉及遺產(chǎn)官司的人提出不同類型的訴訟,多敗訴收場,須付沉重訟費,09年梅媽曾向法庭透露逾半收入用作還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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