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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考慮設立委屈獎” 如何確保維權過程的公平公正?歷下公安分局出臺了執(zhí)法管理規(guī)范,實行110接處警、執(zhí)法辦案全程視頻化。 賈延昭說,分局各單位每天將110接處警錄像傳輸?shù)椒志肿C據(jù)管理系統(tǒng)。辦公室、法制大隊、督察大隊對110接處警全程錄音錄像和執(zhí)法辦案全程錄像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聯(lián)合檢查。 據(jù)了解,2011年,歷下公安分局共處置維權案件34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27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38人,沒有一起案件因處罰不公引起上訴或信訪。 但賈延昭也強調,警察“不能為了維權而維權”,根據(jù)受傷害的程度,劃分不同的處理方法,對實施侵害的群眾以批評教育為主,對性質惡劣,造成影響的案件依法處理。 2012年春節(jié)剛過,燕山派出所民警老劉在處理轄區(qū)內一起醉酒滋事的警情時,被醉酒當事人逼退十幾米,最終還是沒能躲過對方的拳頭。 “當時的心情,就像坐電梯似的,一升一降?!碧鼐錾淼睦蟿⒒貞?若在平時,一兩個小伙也難近身。可他隨即就冷靜下來:自己是一名民警,正在執(zhí)行公務。 事后,考慮到當事人當時的狀態(tài)及其家庭狀況,寬容的老劉還主動提出與對方協(xié)商處理,“得給他一個機會”。 目前,歷下公安分局正在研究對受侵害的民警設立“委屈獎”。 歷下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彭偉說,在處理侵犯民警權益案件時,“盡管我們盡量做到公平公正,但還是避免不了公安機關既當指揮員又當裁判員的事實”。 “民警維權尚無專門法律” 除了“幫自己人說話”嫌疑外,民警維權的另一個尷尬在于:國內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guī)。 雖然從2003年開始,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劉麗濤就在兩會上建議增設“襲警罪”,但“襲警罪”卻遲遲不見動靜。反對者認為妨害公務罪在一定意義上已包含襲警罪。而支持者認為:警察擔負著打擊犯罪和維護社會治安職能的特殊身份,所面臨的對象及環(huán)境遠非其他執(zhí)法人員可比;沒有襲警罪,也導致襲警成本過低。 “維護民警權益的唯一根據(jù)是事實,唯一準繩是法律?!辟Z延昭也意識到民警維權工作不能僅僅局限于公安機關內部,“必須動員社會力量,警民關系的重建必須是在法治的前提之下,引入第三方獨立機構或專業(yè)法律團體很有必要”。 對于歷下公安為民警維權的做法,濟南人民警察職業(yè)培訓學院公安業(yè)務教研室主任孫吉明表示了贊同:單個部門考慮問題不夠周全,多部門按一定規(guī)則、程序研究處理,更有利于維護民警權益,保護執(zhí)法主體。 第三方介入警察維權,具體如何操作,目前還沒有公安機關試水,“我們打算找一些專家座談,討論其可行性?!睔v下公安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姬建華告訴本報記者,他們已經開始考慮往這個方向上邁步。 “很顯然,歷下公安采取的是回避制度?!鄙綎|魯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旭峰也贊成第三方介入,“建議維權委設立在檢察院或者司法局,效果會更好”。(記者 魯超國 尉偉 實習生 杜彩霞 孟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