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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左)、丫子(中)、湘瑩(右)離開臺北地檢署時不回應記者問題。 北京時間2月10日消息,據(jù)香港媒體報道,臺灣藝人Makiyo(川島茉樹代)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在臺北涉嫌毆傷的士司機林余駿案件,“臺北地檢署”昨晚(2月9日)把兩人控以涉重傷害罪,各加5萬新臺幣(下同)保釋。湘瑩、丫子則改列涉?zhèn)巫C罪,湘瑩以3萬元交保,丫子以5萬元保釋。 丫子與湘瑩被控作假證供 昨天(2月9日)下午,地檢署秘密前往醫(yī)院為林余駿錄取口供,他向檢方表示除了被友寄隆輝痛毆之外,還被白衣女子踢一腳后昏迷。檢方對比影帶,認定踢人者就是Makiyo,跟她日前所說只曾踢車門、沒有打人的口供不符。檢方昨天(2月9日)再傳召涉案的Makiyo、友寄隆輝、湘瑩、丫子之后,友寄隆輝與Makiyo被控以涉重傷害罪,湘瑩與丫子涉作假口供,由于湘瑩說了實情,因此保釋金3萬元,丫子不沒有說出實情,因此保釋金為5萬元。Makiyo、湘瑩、丫子日前應訊時都否認毆打司機,不過關鍵的行車紀錄器前天(2月8日)曝光,畫面拍到白衣女子踢司機,檢方懷疑有人說謊,昨天(2月9日)再傳召4人前往臺北地檢署應訊,Makiyo仍否認踢人。 Makiyo仍否認踢人 據(jù)悉,被毆傷的林余駿向檢方指出,被打的導火線是Makiyo拒付車費,因為她要求開快車但被拒,友寄隆輝等人感到不爽,想換乘其它的士回酒店,同行的湘瑩原本支付105元車費,但遭Makiyo阻止,其間她認為被司機碰撞,友寄隆輝便對他拳打腳踢。林余駿向檢方表示被打倒地時,Makiyo沖前作勢踢他,但被人拉開;Makiyo跟友寄隆輝以日語對話之后,再補踢司機幾腳。 依照臺灣刑法,重傷害罪可被判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人士指出,如果在偵查終結(jié)前自白犯罪,與家屬和解,有可能獲判較輕刑罰。 Makiyo被攝影機打頭 Makiyo、湘瑩、丫子昨天(2月9日)抵達地檢署時被大批傳媒追訪,三人一直低頭不回應問題。混亂中,Makiyo被攝影機打到頭,痛得蹲下來,有網(wǎng)民看到她被打到頭的片段而叫好,還留言問她痛不痛,還說這比起被打斷牙、踢頭,并不算痛了。 丫子如果說謊立刻被解約 被毆的士司機林余駿經(jīng)一周的治療后,已由深切治療病房轉(zhuǎn)到普通病房,雖然病情穩(wěn)定,不過身體仍虛弱。Makiyo的母親患上第四期肺癌也為女兒求情,她表示會帶女兒到司機的病床前下跪賠罪。丫子則被經(jīng)理人吳宗憲大罵是白癡,如果她在事件上說謊,會立刻解約,還請她離開娛樂圈。 臺灣藝人方面,陳希妍呼吁做錯事情要認錯,李威稱藝人有社會公眾的責任,他是Makiyo朋友,希望她真心悔改,因為她傷害了一個人,如果不給予機會,等于又毀掉另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