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電 京城知名夜總會“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yè)部副總經(jīng)理孫立霞,曾多次介紹他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獲利。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26日發(fā)布消息稱,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現(xiàn)年24歲、大學文化的孫立霞擔任“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yè)部副總經(jīng)理期間,曾化名為孫閱庭,其所介紹的賣淫人員大多為“天上人間”俱樂部陪侍小姐,所獲得的“中介費”來自于陪侍小姐賣淫所得嫖資,每次獲利均以現(xiàn)金或銀行轉(zhuǎn)賬方式取得。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9年11月的一天,孫立霞以3000元的價格介紹22歲的女子王某與26歲的陳先生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獲利1000元;2010年4月間,她分別以5000元和3000元的價格,介紹24歲的單某與他人在長沙賓館、香江戴斯酒店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獲利3000元;2010年3月的一天,她又以5000元的價格,介紹29歲的錢某與他人在錢某位于京城的東外公館的家中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并從中獲利2500元。
孫立霞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辯稱其并未介紹賣淫,而是介紹雙方交男女朋友。其辯護人的意見稱,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缺乏具體的交易時間、地點,系“抽象性”指控,且沒有嫖娼男子的證言佐證,故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
法院根據(jù)全案證據(jù)及查明的事實,明確了孫立霞介紹賣淫的時間、地點、人員、交易金額等事項。法院認為,孫立霞辯護人的意見無事實依據(jù),不予采納。法院還認為,其介紹賣淫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去年5月11日,警方會同工商等部門,突擊查封了天上人間、名門夜宴等四家豪華夜總會,當場查獲有償陪侍小姐557人,其中的陪侍小姐供出了孫立霞介紹賣淫,從中獲利的犯罪事實。(記者 于立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