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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居民用水確定實行階梯收費 方案將聽證

來源:青島早報 2011-11-18 11:33:24

  近日,山東省物價局等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積極推進水價改革的指導意見》,“十二五”期間,我省水價體系將逐步推行農業(yè)用水優(yōu)惠保本、非居民用水超額累進、居民用水階梯水價等制度。

  簡化供水價格分類

  根據我省水價改革的指導意見,要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供水價格。簡化城市公共供水價格分類。要綜合考慮本地用水結構,結合城市公共供水價格調整,盡快將現行城市公共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

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業(yè)、經營服務業(yè)用水和行政事業(yè)用水等;特種用水具體范圍由各市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市公共供水價格分類中主要有居民生活用水、工業(yè)、單位、特種行業(yè)、基建、船舶用水等幾大類。其中居民用水為2.50元/立方米。

  明年暫不調居民水價

  指導意見還規(guī)定,要加快推進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要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戶一表改造,在城鎮(zhèn)范圍內實行一戶一表計量用水的用戶,均應實行階梯式水價,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村公共供水管網供水、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外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延伸供水的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暫不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對非居民和特種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拉大高耗水行業(yè)與其他行業(yè)的水價差價。

  記者從市供水管理處了解到,對于居民一戶一表用水我市已經制定了階梯水價方案,但是是否執(zhí)行需要物價部門來確定。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調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雖然已經制定了方案,但是需要走程序,先要納入計劃、舉行聽證會、最終確定方案等,至少需要半年時間才能走完程序。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將實施新的階梯式水價,對旅館、飯店和企事業(yè)單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超計劃用水部分最高加價可達當地水資源費標準的3倍。對于居民用水,明年暫不實行階梯水價。

  鼓勵使用再生水

  指導意見還指出,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鼓勵用戶使用再生水,供應再生水的單位要加強水質監(jiān)測與信息發(fā)布,確保再生水使用安全。再生水價格要以補償成本和合理收益為原則,結合再生水水質、用途等,按低于同期城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價格的一定比例,由各市、縣自行確定。對工業(yè)、洗車、市政環(huán)衛(wèi)、城市綠化和水環(huán)境用水等有條件使用再生水的,應當規(guī)定使用再生水的比例,對達不到使用再生水的比例要求而使用新水的可實行“懲罰性”水價,具體加價比例由各市、縣自行確定。(記者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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