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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要求和省委領導的指示,省紀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李恩闊在省委換屆考察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干部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2011年10月17日,省委高校紀工委、省教育廳決定給予李恩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F通報如下: 李恩闊,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省邵陽市人,1997年參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2 經查,李恩闊在紅河州工作期間,曾對紅河州委某主要領導產生不滿。2011年8月,李恩闊道聽途說了解到紅河州委某主要領導可能會列入省委換屆考察對象。為發(fā)泄私憤,損毀領導形象,使其在換屆時無法成為省級領導推薦人選,李恩闊憑自己想象、故意捏造事實,于8月28日上午在辦公室電腦上編寫了標題為《紅河州委某領導妙評高爾夫》的電子文檔,交給其友肖某,要求肖某在省委換屆考察開始時發(fā)在互聯網上并找人跟帖。肖某按照李恩闊的安排,于9月3日至5日期間,分別通過某桑拿中心和肖某辦公室的電腦在互聯網上發(fā)出了《紅河州委某領導妙評高爾夫》的網貼。李恩闊多次查看并跟帖,誹謗某領導。另查明,李恩闊利用擔任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的職務便利,在今年秋季大學、中學、小學、幼兒園的招生中,組成涉及省、州、縣三級的多重關系網和利益鏈,通過為學生辦理入學、錄取、擇校、選校等手續(xù),層層盤剝,大肆收受賄賂,現已查證核實李恩闊受賄就達41.5萬元,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今年是我省集中換屆之年。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對地方換屆工作紀律的保障,確保地方黨委換屆工作風清氣正;賀國強同志在會上對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作了明確部署。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按照黨中央和省委的統一部署,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嚴肅換屆工作紀律的通知》,并組織檢查組對換屆紀律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查。黨中央和省委反復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換屆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環(huán)境,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進行。但李恩闊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對此置若罔聞,恣意妄為,為發(fā)泄個人私憤,在省委領導班子換屆考察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完全背離一名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道德,不但損害了他人聲譽,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而且干擾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這起案件的發(fā)生,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從李恩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抵制和反對誹謗、誣告陷害等歪風邪氣和違紀違法行為,自覺維護風清氣正的換屆環(huán)境,確保換屆工作圓滿完成,確保各項工作平穩(wěn)過渡和順利交接,為實現云南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跨越發(fā)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一、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加強道德修養(yǎng),增強法紀觀念,帶頭維護和執(zhí)行換屆紀律。李恩闊為泄個人私憤,置道德、法紀于不顧,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處心積慮地利用網絡散布不實言論、惡意誹謗領導干部,企圖達到損毀他人名譽、影響其提拔使用的目的,但最終“機關”算盡、害人害己。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加強道德修養(yǎng)和黨性鍛煉,不斷錘煉品德意志,始終做到胸懷坦蕩、光明磊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創(chuàng)業(yè)謀發(fā)展上,用在推動工作抓落實上。要自覺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堅持依紀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在發(fā)表言論、表達意見或檢舉控告時,必須負責任、實事求是地反映真實情況,絕不能虛構、捏造、歪曲事實,故意誹謗和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規(guī)定,決不能隨意擴散、四處傳播、夸大其辭。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做好換屆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上來,充分認識全面完成我省換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執(zhí)行黨的政治紀律,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自覺維護黨的團結,自覺維護黨中央和省委的權威;要嚴格遵守黨中央“5個嚴禁、17個不準”和省委“十個嚴禁”的換屆紀律規(guī)定,講黨性、重品行、守紀律、作表率,大力弘揚新風正氣,堅決抵制歪風邪氣,以實際行動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網絡輿情,規(guī)范輿論監(jiān)督,為換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互聯網逐步成為廣大群眾表達訴求、建言獻策、溝通交流的重要平臺和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的重要渠道。但是,也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進行惡意誹謗和誣告陷害,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李恩闊案就是一起利用互聯網發(fā)布虛假信息,惡意誹謗他人造成嚴重危害的典型案件。各地各部門要主動適應互聯網快速發(fā)展對各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著力加強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準確掌握社情民意、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同時,切實加強網絡輿情引導,提高輿論監(jiān)督效力,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對通過互聯網發(fā)泄私憤、惡意誹謗、誣告陷害他人的,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在換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網絡優(yōu)勢,廣泛宣傳換屆紀律要求,加強和改進網絡舉報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網絡輿論監(jiān)督,為換屆選舉營造良好的環(huán)境。 三、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zhí)紀辦案,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省第八次黨代會以來,在中央紀委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紀委組織協調有關地方和部門,采取有力措施,連續(xù)查處了楚雄州總工會原助理調研員李旭良、省財政廳原副調研員陳銳平、龍陵縣原縣委書記王多邦、紅河州公安局原紀委副書記文武、永善縣原政協副主席龍中泰等人誣告誹謗他人的案件,堅決整治亂議論、亂猜測、亂編造、亂告狀等行為,狠剎了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個人主義等歪風。換屆的紀律和風氣如何,直接關系到換屆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會同組織部門繼續(xù)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格執(zhí)行中央和省委換屆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jiān)督制度等政策法規(guī);要加大對換屆中出現的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特別是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跑官要官、違規(guī)用人、干擾換屆等頂風違紀行為,要從快從嚴查處,堅決做到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讓別有用心、投機鉆營者有機可乘,決不讓頂風違紀、鋌而走險者僥幸得逞,決不讓恣意妄為、觸犯法紀者逃脫懲處;要進一步嚴明紀律、端正風氣,大力宣傳《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切實維護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對干擾換屆工作秩序、破壞換屆工作環(huán)境的行為,必須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要通過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huán)境,確保換屆工作平穩(wěn)、健康、有序開展,通過換屆凝聚人心、增進團結、振奮精神、推動工作,形成心齊氣順、風正勁足的局面,為加快推進橋頭堡建設、推動云南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跨越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