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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甜就餐時喝了飲料后,漸漸地就迷糊了。兩名男子架著她打上一輛出租車。不久,她被兩男子帶到一處院子里。此時,兩男子兇相畢露,向小甜勒索15000元錢,“要是湊不起來,小心你的命!”其間兩男子獸性大發(fā),竟然對小甜實施了強奸。 2010年5月16日下午,小甜(化名,女,25歲,在夜總會上班)在家人陪伴下來到濟南司里街派出所報案,稱其被兩名男子迷奸,還被搶劫了8000元錢。201 接到女兒打來的要求匯錢的電話,小甜的父親非常緊張,為了保護女兒的安全,他無奈地答應(yīng)了對方的要求,經(jīng)過討價還價后,給對方賬戶匯入8000元。倆男子在2010年5月16日下午把匯來的8000元錢取走后將小甜放回。 派出所在接到受害人報案后高度重視,立即到經(jīng)七路那家餐廳走訪,據(jù)工作人員回憶,當(dāng)晚確實有倆男子架著一女孩上了出租車。隨后派出所在出租車公司的配合下找到了該出租車。根據(jù)出租車司機回憶,派出所民警一起和他趕到了泰安,經(jīng)過連夜查找終于找到了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 原來,作案現(xiàn)場是泰安市的一處民居。“這種房子只要有錢就可以租,也不用出示身份證。”司里街派出所副所長靳鵬說。進入現(xiàn)場后,民警提取了清晰的現(xiàn)場痕跡。2011年4月確定嫌疑人信息后,在秦皇島將嫌疑人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