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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敢酒后無證駕車,還與車發(fā)生追尾,面對民警執(zhí)法,竟然不敢下車檢測,還打傷執(zhí)法民警,后被警方抓獲。記者昨天獲悉,城陽趙某因妨害公務罪,被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 酒后駕車還釀事故 據(jù)了解,40歲的趙某家住城陽某社區(qū),小學畢業(yè)后一直在家務農(nóng)。今年3月2日中午,趙某駕駛自己的面包車外出,與朋友一起吃飯,期間,趙某明知自己沒有攜帶駕駛證開車,還喝了不少酒。下午2時許,趙某散席后 拒絕酒測打傷民警 民警做筆錄時,趙某仍坐在車中。民警靠近面包車與趙某交談,突然,民警聞到趙某身上散發(fā)出濃濃的酒味,要求趙某下車接受酒精檢測,但無論民警如何勸說,趙某就是不下車。看見民警準備打開車門時,趙某急眼了,采取暴力手段妨礙民警執(zhí)法,還一拳打在一名民警的鼻子上。隨后,城陽警方將趙某抓獲歸案。經(jīng)鑒定,民警所受傷構成輕微傷?!拔耶敃r很害怕,如果測出酒駕來,警方一定會加重對我的處罰?!笔潞?,趙某說。后經(jīng)強行酒精檢測,趙某屬于酒后駕車。 妨害公務賠錢領刑 醒酒后,趙某認識到自己因沖動犯下的錯誤,配合警方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積極賠償了受害人的各項損失。法院審理認為,趙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構成妨害公務罪。考慮到趙某到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已賠償受害人損失,得到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判處趙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記者 王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