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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網上截圖 6月6日18時47分,在微博上出現一條“都江堰普照寺的尼姑,有錢啊,買的是600多萬元的房子。這年頭,還有什么信仰是靠譜的?”的博文,并附有《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和當事人釋果證的身份證照片。該微博一出,立即引來了眾多網友圍觀。 羊城晚報記者從6月7日、8日、9日連續(xù)三天向四川方面求證事實,9日下午,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新聞發(fā)言人紅曉向羊城晚報記者證實:的確有這么一回事 微博爆料:普照寺尼姑買600萬元豪宅 記者看到,發(fā)微博的網友叫“龍燦”,來自四川成都;而當事人叫“釋果證”。在網上見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中見到:開發(fā)商是成都黃河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買受人寫的是:釋果證,合同簽約號為:915486。 當晚,已有68名網友對此事發(fā)表了評論。網友“劉勃麟”問“這是真的嗎?”,網友“憑直覺2011”說:“真的假的?靠譜嗎?不敢相信。”發(fā)帖人“龍燦”6日晚10時15分回復:“真實無誤”。網友“仙女甲”說,“尼姑職業(yè)化,此行有錢途”,網友“手機用戶”說,“信仰只是一種神話,我早已醒來了!”而網友“漂流瓶”則不以為然:“仇富心理嚴重,為啥尼姑不能致富?”而網友“迅哥兒830”還作了一首詩:“自古名山僧道占,如今再無好仙山。佛佑比丘好財運,只好炒炒商品房”。 記者調查:房是寺廟資產落在住持名下 記者從網上查到,都江堰市是成都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下轄17個鎮(zhèn)。而普照寺應該位于青城山。7日下午4時多,記者通過成都114查號臺查不到普照寺的電話,因為“它沒有登記”,無法與寺廟方面和釋果證本人求證。7日下午5時多,記者電話聯系上都江堰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當得知記者的身份和意圖后,她在電話中說:“這個消息過時了,這個事已經很久了,是謠言,是假的!具體情況你跟民宗局去了解吧?!?/p> 8日上午11時多,記者撥通了成都市民宗局宗教一處的辦公電話,一個自稱姓邱的男子對記者說:“是有這么個事,不過不是釋果證自己買的房,那房子是寺廟的,不過落在釋果證的名下。釋果證是普照寺的住持,負責人,法人代表。據我們所知,房子是在地震前就買的,當時可能是考慮到由釋果證出面辦各種手續(xù)比較方便吧,所以由寺廟管委會集體討論作出的這個決定。錢是捐款來的,國家有政策鼓勵寺廟自養(yǎng)。買來后出租給人做些像素食館之類的店鋪吧,收點租金補貼一下寺廟的支出。后來好像聽說有的租賃人不交鋪租,寺廟方面發(fā)了律師函也收不上來,有人就把它放在網上去了,說是釋果證自己買的。大概是這么回事吧。我們已核實并澄清過了”。 隨后記者請教了廣州市國信聯合律師事務所的陳默律師,他明確地說,(普照寺的)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起碼是違規(guī)的。因為我國《物權法》規(guī)定,不動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而且寺廟本身可以擁有不動產,沒必要將自己的不動產登記在負責人的名下。如果它不是獨立法人,它也有上級主管部門呀。 記者再次致電邱先生:“如果今后釋果證不在普照寺當住持了,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拿走這些房產,她很有可能會勝訴的?!鼻裣壬卣f:“你提的這個問題很重要。我們會向領導反映,督促他們改過來?!钡^了一會,他又給記者來電,聲明“剛才所說的全是我個人的觀點。個人不能代表單位。如果要采訪,請找我們局的新聞發(fā)言人”。 官方回應:已發(fā)通知要求寺廟迅速整改 9日下午4時多,成都市民宗局新聞發(fā)言人紅曉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我們是5月12日中午從網絡上得知這件事的。當天下午就由一名分管副局長帶領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到都江堰市調查核實。5月23日作出處理決定,認為(普照寺的)這種做法不規(guī)范,違反了我們國家宗教管理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還給都江堰市民宗局下發(fā)了通知,要求他們迅速進行整改。有個情況是,房子的產權是寺廟的,所以要由個人改回寺廟。對整改的實際情況,我們局還會跟進,進行有效的指導。”(記者 林福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