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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伊能靜露點光碟(圖片來源:網(wǎng)絡) 伊能靜:“錯誤類比誤導閱眾,侵害本人名譽” 伊能靜昨天透過永然聯(lián)合法律事務所發(fā)出聲明,表示該周刊昨天的報道:“刊載本人與翻拍自露點光盤的女主角露點照片,藉此吸引消費者對該則報導的興趣,此舉以‘錯誤類比’方式,誤導閱眾,實以侵害本人的名譽權(quán)?!彼笤撝芸V钩鍪?,也請媒體不要跟風炒作,否則她將保留對惡意攻擊之新聞報導者進行法律責任之追究。 周刊執(zhí)行副總編:“沒說是她” 該周刊執(zhí)行副總編輯宋筱玲昨天則表示:“沒有說是她,外面有人販售光盤,我們來看看,的確很像,這怎么不能報道?就是一則新聞嘛。”伊能靜昨天也在網(wǎng)上留言:“我們都有免于暴力恐懼的自由,也包含了語言暴力。我已經(jīng)決定不再姑息任何傷害性的報導及出處,無論傷害的可能性有多低,我都將訴諸法律?!币聊莒o的委任律師李永然昨天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diào)這個情色光盤的女主角絕不是伊能靜。 這篇報道也在網(wǎng)絡上引起討論,有人表示“完全沒有想看的興趣”,也有網(wǎng)友不解“哪里像了?”庾澄慶經(jīng)紀人智惠昨天對于伊能靜的問題不予回應,并表示:“這件事沒有什么好問的,我們不會回答?!?/font> 伊能靜法律聲明全文如下: 壹周刊雜志于其2011年5月18日出刊的“壹周刊”封面中,載以“露點影片網(wǎng)路兜售”、“薄紗光碟曝光”、“激似伊能靜”等文字,并同時刊載本人與另一位光碟女主角的照片,并于內(nèi)文第24頁、第26頁、第28頁中為相關(guān)報導,刊載本人與翻拍自露點光碟的女主角露點照片,藉此吸引消費者對該則報導的興趣,此舉以“錯誤類比”方式,誤導閱眾,實已侵害本人的名譽權(quán)。 因此,本人特委請永然聯(lián)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溫藝玲律師提出嚴正聲明,呼吁壹周刊立即停止販售之行為,且請其他媒體切勿引用此錯誤類比的報導為后續(xù)報導。 倘壹周刊對此一未向本人查證的新聞,即行報導,不給予本人合理交待,本人已將委請永然聯(lián)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人再次聲明,懇請各界包含報章雜志、網(wǎng)路等傳媒及個人言論、電視新聞娛樂媒體,切莫再隨風起舞,不當報導或轉(zhuǎn)載上開片斷取材、煽情、夸大等渲染性文章及言論,并請尊重本人之“名譽權(quán)”;否則,本人迫不得已將保留對惡意攻擊之新聞報導者進行法律責任之追究。 聲明人 伊能靜 虹之美夢成真藝人經(jīng)紀股份有限公司 永然聯(lián)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溫藝玲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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