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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楊先生購買的黑龍江五常香米 發(fā)票上標明售價——62.5元 價簽上寫的卻是59元 ????青島新聞網(wǎng)5月5日訊 自家樂福頻頻曝出價格欺詐丑聞后,“低價標簽、高價銷售”的現(xiàn)象得到了一定遏制,然而仍有企業(yè)“頂風作案”。4月26日,市民楊先生在南京路美特好超市購買了一袋“五常香米”,價簽上明明寫的是59元,交款后才發(fā)現(xiàn),發(fā)票上“五常香米”的價格為62.5元。 ????據(jù)楊先生介紹,4月26日,他去南京路美特好超市購買大米。在銷售專區(qū),一位導購員向他推薦說,這種“五常大米”正在搞活動,每袋59元。楊先生覺得不錯,就買了一袋。 ????等交完款后,楊先生才發(fā)現(xiàn),59元的大米收了他62.5元。于是,楊先生找到超市服務中心,要求對方解釋。據(jù)他講,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態(tài)度“極其惡劣”,并若無其事地說道:“把差額退給你們就行了。” ????楊先生不滿,找到柜臺負責人理論,對方解釋說“標簽放錯了”,并拿出兩瓶二、三十毫升的花生油和三塊錢,想息事寧人。楊先生覺得,價格偏差不算很多,盡管心里很“憋屈”,最終還是“小事化了”。 ????隨后,記者咨詢了物價部門,據(jù)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我國《價格法》,消費欺詐最高可罰款50萬元。此前家樂福的價格丑聞,就被各地主管部門累計罰款約950萬元。南京路美特好“低標高賣”,就是典型的“消費欺詐”。 ????那么,超市“低標高賣”的行為為何屢禁不止呢?以家樂福為例,根據(jù)統(tǒng)計,2010年家樂福在華182家門店,銷售額為420億元,單店年銷售額2.3億元,50萬元的罰單只是九牛一毛。處罰太輕,超市才敢鋌而走險。 ????另外,消費者“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這種行為。很多消費者發(fā)現(xiàn)超市“低標高賣”,但差額不大,也會勉強接受。就算找商家理論,超市一般會“退差額”,或者贈送禮物將其“擺平”,很少有人向主管部門投訴。 ????在這也給廣大消費者提個醒,在超市買東西,一定要仔細對比價簽、發(fā)票,一旦發(fā)現(xiàn)“低標高賣”,應向價格部門投訴,投訴熱線為:12358。(青島新聞網(wǎng)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