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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19歲的青年只因家庭生活拮據,萌生了綁架鄰家幼子進行勒索的念頭。在實施綁架過程中,擔心留有“手尾”的該少年竟又將綁架升級為殺人。連捅18刀后,鄰家年僅5歲的幼童小宋瑜最終慘死在他刀下!昨日,這宗發(fā)生在徐聞縣的驚天大案在湛江中院一審宣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并判處被告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45萬余元。 同時引人關注的是,因5歲的小宋瑜是在放學自行返家途中遇害,除了追究被告人劉平的責任外,法院認為小宋瑜就讀的徐聞縣下橋鎮(zhèn)某小學在此案中未盡到管理職責(未與其監(jiān)護人完成交接),根據過失程度,法院也判處該校承擔原告人經濟損失的10%(即4.5萬余元)作為補充賠償責任。 生活拮據萌生歹念 這一慘案發(fā)生在2009年12月1日,時年19歲的劉平跟隨父從北方南下到廣東徐聞謀生,由于生活拮據,劉平漸生歹念,打起了鄰家5歲男孩宋瑜的主意。 當日,劉平見宋瑜的母親沒有像往常一樣去接讀幼兒園的宋瑜回家,遂將事先準備好的手套、水果刀藏在身上,等待在其放學的路上。劉平順利地綁架了尚不懂事的宋瑜,并將其殘忍地殺害。 12月3日,宋瑜父親發(fā)現勒索信后馬上向派出所報警。 12月8日中午,一果農經過香蕉園時發(fā)現了尸體,經法醫(yī)鑒定,小宋瑜生前系因口鼻部被壓捂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后身中18刀。警方經縝密偵查后迅速將涉案人劉平“鎖定”并將其抓獲。(記者關家玉通訊員馮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