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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大學車禍案案犯李啟銘被判刑的兩個月后,其父親李剛(保定市北市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又陷入一起入室搶劫案件的質疑漩渦——34歲的河北石家莊市民王朝稱遭李剛“栽贓陷害”入獄。 “我爸是李剛”事件之后,身為河北保定市北市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的李剛,再次因為“陷害門”受到輿論的關注,對于李剛來說,這實在是一個尷尬。 在提出的質疑中,王朝根據通話清單、作案時間、指紋認定、手機串碼、工程款等問題,認定李剛伙同王朝的生意伙伴因為生意原因聯合陷害,甚至動用警察騙取指紋等。這些質疑無論是不是事實,李剛都處于不利境地。因為河北高院已經撤銷王朝案的三次判決,而且王朝也已在監(jiān)獄服刑5年。換句話說,針對王朝的三次判決是有問題的。無論是出于技術原因,比如證據認定等,還是栽贓陷害,針對王朝的13年有期徒刑的判決都是站不住腳的。 被抓前,王朝經營著自己的公司;現在,因為牢獄之災,后果可想而知。在服刑5年后,河北高院撤銷判決,以及因此被媒體關注,對于王朝來說,這是不幸中的萬幸??蛇@種萬幸,又帶著絲絲悲哀。三次判決,為何都作出同樣的認定?為什么直到河北高院才糾正了錯誤?假如不是“我爸是李剛”事件讓李剛成為一個符號,假如王朝這一案子沒有跟“李剛”這個符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還會被媒體關注嗎?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而在感到絲絲悲哀的同時,又讓人隱隱有些擔憂。王朝一案因為李剛而被關注,但會不會又因為李剛而讓人們不能關注呢?這種擔憂不是沒有可能。在“我爸是李剛”事件中,與最開始的輿論集中關注相反,“我爸是李剛”事件后來在公共媒體上突然淡了下去,隨同一起淡下去的還有人們對于李剛多處房產、河北大學校長論文“抄襲門”等問題的質疑?,F在,面對同一個李剛,王朝的各種質疑,也會不會如同上次一樣被淡化,最后不了了之呢?不知道。 在新聞中,李剛直面質疑的態(tài)度值得贊賞。但要看到,李剛畢竟是利益相關者。針對此案的調查,需要中立的一方,比如是否造假陷害、是否多次因為此案宴請法院、檢察院等,這些都需要第三方的客觀調查和獨立判斷。 李剛“陷害門”能否水落石出,取決于兩個前提:一是“陷害門”是否交由獨立的第三方調查,二是“陷害門”調查是否向社會全公開。尤其是后者,需要社會的不斷監(jiān)督。而社會監(jiān)督的大敵,則是掩蓋信息。李剛“陷害門”要自始至終對社會全公開,讓輿論真正監(jiān)督,才能夠水落石出。總之,無論有沒有問題,都應該還當事人和社會公眾一個真相。(評論員 王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