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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被反銬仍掏槍殺警”追蹤 盧志勝庭上辯稱——殺緝毒警是槍支走火并非故意 昨天上午10時,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惠東縣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盧志勝被指控故意殺人、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在法庭上,盧志勝辯稱并非故意殺害緝毒警察杜宇華,而是槍支走火。 案情: 雙手被反銬仍掏槍殺警 去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盧志勝和他的團伙成員共三男一女在惠東一家酒店開房販毒,警 庭審: 自稱槍支走火非故意殺人 昨日上午,公訴機關以其涉嫌故意殺人、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 庭審期間,被告人盧志勝及其辯護人辯稱并非故意殺害被害人,他稱當時是因槍支走火,并沒有殺害警察的故意,公訴人依據(jù)證據(jù)逐一反駁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解。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3月1日下午,惠州中院準備在惠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囚車前往法院途中,盧志勝竟自行掙脫了手銬和左腳腳鐐,并一度與警察對抗,后在主審法官多次勸解,盧志勝才自己主動戴上手銬和腳鐐。(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游小勇 李有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