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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數(shù)萬未能如期還款 兩女子被判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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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2-20 17:07:03 威海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本報訊(記者 袁凡凡 通訊員 馬麗娜)市民鄒某和李某使用信用卡“透支”了巨額錢款,在銀行屢次催要下,三個月后她們?nèi)耘f沒能還款,銀行遂將兩人起訴到法院。經(jīng)審理,高區(qū)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兩人相關(guān)刑罰和經(jīng)濟處罰。

2009年3月至6月間,為了周轉(zhuǎn)生意用資,鄒某以其與丈夫的名義分別在4家銀行辦理了5張信用卡。其后,鄒某用這些信用卡頻繁“透支”,透支額達(dá)7萬余元。超過還款期限后,銀行屢次催收欠款,但3個月后,鄒某仍舊沒能將欠款還上。

李某與鄒某有著類似經(jīng)歷。截至2010年4月,她所持信用卡累計“透支”6萬余元。在銀行屢次催要下,李某在超過3個月的時間里仍未能還款。

去年11月,兩人分別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檢查機關(guān)提起公訴。日前,高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兩案,法院認(rèn)為,鄒某和李某作為信用卡的使用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期限“透支”,數(shù)額較大,且經(jīng)發(fā)卡銀行多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欠款,其行為已構(gòu)成了信用卡詐騙罪。因此,法院依法判處鄒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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