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姓女子因缺錢花,日前向父親索要生活費未果,竟持刀砍殺父親20多刀致其死亡。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昨天以殺人罪判田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現(xiàn)年47歲具有竊盜、毒品等前科的田姓女子,因沒有正當(dāng)工作,常向74歲的父親索要生活費。田女一日因缺生活費向父親要錢,不滿父親給的費用,雙方爆發(fā)爭執(zhí)。田女一氣之下,拿電風(fēng)扇毆打父親,再拿3把水果刀猛刺父親胸部、背部20多刀,并于父親倒地不起后,丟下其離開。
上一篇:烏魯木齊法院購豪華按摩椅 稱服務(wù)老同志(圖)下一篇:15歲少女出租車上遭強奸 司機冷漠不理未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