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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資產核算選聘陽光中介 中介備選庫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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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10-28 09:53:50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青島新聞網10月28日訊 近期,市政府國資委下發(fā)通知,將組織開展對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yè)使用中介機構的備選庫進行重新組建,這是市政府國資委實施“陽光中介”工程以來,再次對中介機構備選庫進行全面調整。

????據悉,在國有企業(yè)的清產核資、保值增值、產權變動與評估、重大資產處置、資產租賃等活動中,都需要中介機構的廣泛參與,中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由于種種原因,中介機構

很可能出現服務不規(guī)范、報告失真、缺乏信用保障等問題,成了國企自己“審”自己。

????為了打破這種格局,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青島市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聘用中介機構實行了統(tǒng)一管理。對中介機構的聘用條件、聘用程序、費用管理、監(jiān)督和責任等,都進行了明確、嚴格的規(guī)范。在聘用條件上,該市國資委通過建立中介機構備選庫并確定相對合理的入庫標準,在目前全市100多家中介機構中,選擇一部分力量強、信用好的中介機構,作為該市國資委的備選機構。在聘用程序上,該市國資委通過公開招標和抽簽選聘的方式,在進入備選庫的中介機構中確定最終使用的中介機構。

????這項機制自2004年實施以來,有效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中介機構執(zhí)業(yè)質量明顯提高,對促進企業(yè)加強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規(guī)范改制程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7月份,市政府國資委根據國資監(jiān)管新形勢的需要,對《聘用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對中介機構的聘用和管理原則、備選庫入庫條件、選聘范圍和方式進行了完善,對從事審計、評估業(yè)務中介機構的規(guī)模和執(zhí)業(yè)人數進行了調整,提高了中介機構備選庫的準入門檻。

????本次調整工作將按照新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要求,在十一月上旬啟動,屆時中介機構備選庫調整組建工作將全面展開。(記者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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