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于2010年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按照《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要求,在普查登記前應做好清查摸底工作。為此,青島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10月8日—10月31日在全市進行人口普查入戶清查摸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查摸底的對象為青島市轄區(qū)內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戶籍人口,不包括在青島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二、清查摸 ????三、清查摸底采用按現住地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清查摸底。普查對象不在戶口所在地居住的,戶口所在地也要摸清其相應信息。 ????四、普查員入戶時,將出示青島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制發(fā)的普查員證件。 ????五、人口普查對象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請社會各界及全體普查對象積極參與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并歡迎對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 ????2010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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