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高級法院就曾一人身兼六職的原贛榆縣經貿局局長徐永進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徐永進有期徒刑19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9萬元,對徐永進受賄、貪污犯罪贓款共計220萬余元予以追繳。同時,對徐永進挪用公款犯罪尚未退還的款項1758萬元,繼續(xù)追繳。
????40多歲的徐永進出生在贛榆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后來讀了大學才走出農村,最初在贛榆縣的水利局當會計,后來調到縣法院,一直到1990年,他被當?shù)氐目h委組織部選拔,當上了副科長,這是他人生的第一步臺階。10余年后,他被提拔為贛榆縣商業(yè)局局長,仕途開始一步步順利起來,最牛時,他一人身兼商業(yè)局局長、鹽務局局長、經貿局局長、中小企業(yè)擔保投資公司董事長、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小企業(yè)貸款融資管理委員會主席、縣開發(fā)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六個單位的一把手。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初至2006年9月期間,徐永進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的現(xiàn)金、購物卡等共計人民幣38.6萬元,美金1800元,貪污公共財產40余萬元。還挪用公款581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記者 鐘法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