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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預司法”的底氣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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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8-04 15:47:44 中國青年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陜西發(fā)生一起礦權糾紛案件,經(jīng)省高院判決,當事一方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青年報的報道稱,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收到一份來自“陜西省政府辦公廳”的函,函件直陳“省高院一審判決對引用文件依據(jù)的理解不正確”,“如果維持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將會產(chǎn)生一系列嚴重后果”,影響“陜西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大局”云云,說得很嚴重。

????地方權力和機關干涉法院案件審理,時有例證。今年6月,重慶李渡新區(qū)管委會

曾給當?shù)胤ㄔ喊l(fā)去公函,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今年3月,也是在陜西,省國土廳曾召開“協(xié)調會”,以會議決定形式否定生效法院判決。但現(xiàn)在,地方權力干涉到最高人民法院頭上了,對法院審判活動指手畫腳,而且語帶威脅。發(fā)展下去,就有可能對法律和法治本身提出懷疑和不滿了。

????看央視國際新聞的人,可能都有這樣一個印象:有一個“國際慣例”,視政府干預司法為政治禁忌。指責對手幕后干預司法,是國外政界人士抹黑對手的一個老套路,有時候可以使一名政治人物聲敗名裂,可以使一屆政府垮臺。2008年12月,比利時首相伊夫·萊特姆被指在“富通集團拆分是否違法”案審理過程中干預司法,結果萊特姆政府倒臺。而萊特姆所做的,根本不是干預法院審理,而只是試圖讓法官“推遲宣判日期”。

????因為干預司法是政治禁忌,所以在國外,政府干預司法都顧忌重重,不敢授人以柄。相比之下,我們這里卻是公開發(fā)函,白紙黑字立下存照?!瓣兾魇≌k公廳”對內是公函,對外卻是密件,它支持當事一方的利益訴求,卻讓另一方不知不覺??傊深A無所顧忌,目的是讓法院判決為特定利益服務,使司法成為行政的仆從。

????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所謂法治,首先是對政府權力進行規(guī)范,馴服權力,使它受到人民意志的約束。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法律的權威高于行政權力,政府把自己的意志凌駕于法律、法院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jù)的,是逆政治文明潮流而動的。

????對于民眾,政府一慣要求他們遵紀守法。在歷史上,有所謂“良民”之說,遵紀守法的老百姓始謂之“良民”?,F(xiàn)在,有關部門制訂的“文明公約”,總少不了遵紀守法的要求。諸如“模范市民”、“五好家庭”,無一沒有遵紀守法的考核標準。民眾遵紀守法了,政府反而帶頭質疑、不滿、挑戰(zhàn)法律之治,自行其是,這是說不過去的。地方行政干預司法,其實就是挑戰(zhàn)法治,挖社會秩序的墻腳。

????有專家呼吁最高人民法院“抵制非法函件干預司法”,其實僅僅抵制干預是不夠的,法院可以抵制,而某些地方政府也可以繼續(xù)干預。一兩次干預,法院可以抵制,如果干預成風,法院抵制也沒法在“社會風氣”中堅持下去。防止行政干預司法,必須在政治的高度做出安排,使之成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一個政治禁忌。

????有資料表明,上自國務院,下至省一級,對行政執(zhí)法、是否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是有明確考核要求的。法律必須得到執(zhí)行、法院生效判決必須被履行,地方權力尊重司法獨立是題中應有之義?,F(xiàn)在要做的是,如何把它貫徹到對地方權力的考核評價中去,并啟動問責。(楊于澤 原題:行政干預司法:法治社會的政治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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