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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毒害大熊貓疑犯被拘 館內現(xiàn)透風孔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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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7-28 05:54:54 新京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記者27日從濟南市公安部門獲悉,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濟南動物園大熊貓“泉泉”死亡案嫌疑人楊某某已被濟南警方刑事拘留。

????接到大熊貓“泉泉”系中毒死亡的鑒定書后,濟南公安局天橋分局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專案組兵分多路調查走訪,尋找相關線索。26日晚8時許,專案組民警將重點嫌疑人楊某某(男,48歲,濟南人)抓獲。

????經審查,22日,楊某某組織人員在其租賃的用于養(yǎng)殖蘑菇的防空

洞內使用優(yōu)氯凈和鋸末點火滅菌時產生毒氣,毒氣通過濟南動物園用來為熊貓館降溫的排風口排到動物園熊貓館內,致使大熊貓“泉泉”中毒死亡。據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介紹,目前,楊某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

????濟南動物園從四川臥龍借展的大熊貓“泉泉”22日突然死亡,濟南動物園26日晚通報,“泉泉”由于大量吸入強烈刺激性氣體死亡。

????質疑

????熊貓館內何來透風孔?

????有網友表示,熊貓作為國寶,其居住區(qū)應嚴格管理,不應有有害氣體進入

????連日來,“泉泉”突然死亡的消息成為網上熱帖。一名網民說,熊貓是國寶,它的居住區(qū)應當嚴格管理,為什么會有“有害氣體”進入?

????對于調查結果,不少網友提出質疑。名為“雞蛋”的四川網友說:“為什么22日熊貓館內出現(xiàn)大量煙霧。那時工作人員在干什么?”還有網友提出防空洞工作人員是否知道透氣孔出口是在熊貓館,如果知道為什么沒有做防護措施。如果不知情,動物園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

????據了解,動物園的人防工程由濟南市天橋區(qū)人防辦代管。天橋區(qū)人防辦一工作人員說,之前一直空置的人防工程最近租給了一家種植蘑菇的單位,剛簽訂了合同和安全協(xié)議,承包人去消毒,才引發(fā)了這一事件。但她表示,根據人防工程施工圖紙熊貓館內不應有透氣孔,最近的透氣孔距離熊貓館70米左右,對于動物園“透氣孔排毒”的說法,人防辦感到很納悶。

????這位工作人員補充說,按照《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20條規(guī)定,人防工程和設施平時應當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鼓勵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個人和外商投資開發(fā)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設施,因此對外承包是有依據的。

????而根據動物園方面的通報,外排“毒氣”的透風孔是在1995年為夏季調節(jié)熊貓館內溫度所設,一直使用至今。但動物園拒絕透露設置這一透風孔的來龍去脈。

????據新華社電

????說法

????“應追究透風孔系何人開通”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常紀文說,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從動物園來講,他們不存在虐待情況,但熊貓館與防空洞之間的通氣孔是誰開通的應該追究;同時,熊貓的生活應有實時監(jiān)控,它的死說明動物園管理有疏漏。

????網友“銀河的旅行”說:“作為一個愛護動物的濟南人士,請動物園的領導多關注一下動物園的動物生存環(huán)境。像熊貓這樣的國寶都能被毒氣殺死,其他動物的安危更讓人擔心?!?/p>

????山東農業(yè)大學動物科技學院副教授常仲樂告訴記者,動物在人工環(huán)境下飼養(yǎng)時本身就會產生一些有害氣體,因此通風問題非常關鍵。此外,在園舍設計和維護方面,溫度、光照、濕度要考慮到位。然而,目前我國在野生動物飼養(yǎng)環(huán)境方面尚缺乏統(tǒng)一標準。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立江表示,動物飼養(yǎng)標準方面的不完善以及針對性法律的缺失給類似事件的處理及量刑帶來困難。希望這起事件能夠喚起更多人的法律意識,也希望國家在動物保護和管理方面的立法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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