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異地審理的指定,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審理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受賄案。
????案件審理現(xiàn)場,前來旁聽的市民和鄭少東的親屬坐滿了刑事審判庭內的30余個旁聽席。
????據了解,1958年11月出生的鄭少東系廣東潮陽人,畢業(yè)于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中國近現(xiàn)代史專業(yè),在職研究生學歷,擁有33年黨齡和34年工齡。鄭少東長期從事刑事偵查工作,在廣東工作期間,歷任刑警總隊副總隊長、刑偵局局長,后由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一職調任公安部。2005年4月,晉升為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曾組織指揮偵破“東星輪”千萬港元大劫案、張子強特大暴力犯罪團伙案、“長勝輪”特大海上搶劫殺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曾獲個人一等功等榮譽。
????2009年1月12日,中央紀委辦案人員將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帶走。隨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對兩人實施“雙規(guī)”審查。2009年12月,鄭少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有報道稱,鄭少東與黃光裕是老鄉(xiāng),被“雙規(guī)”審查,是受黃光裕案牽連。2006年,黃光裕兄弟卷入中行北京分行騙貸案,兩人被帶走協(xié)助調查。黃光裕一方找到時任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鄭少東,他吩咐相懷珠將此事“擺平”。
????2008年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證實“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接受調查”;12月23日,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tǒng)執(zhí)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鄭少東提出了對企業(yè)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
????根據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鄭少東利用其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公安部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查處、職務晉升、就業(yè)安排等方面牟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6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鄭少東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鄭少東委托的律師作了辯護發(fā)言。經過約3個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孫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