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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物價上漲策略 山東首實現低保與物價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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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5-26 17:34:55 山東商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召開全國物價局長會議,提出將向城鄉(xiāng)低收入群體發(fā)放臨時性價格補貼,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實際上我省早在2008年就已建立起補貼與物價指數聯動機制,并于2009年首次啟動,眼下啟動條件還不具備。但物價部門將密切監(jiān)控物價變化,必要時向困難群眾發(fā)放臨時性價格補貼。

????省物價局有關人士介紹,我省在幫助低收入群體應對物價上漲方面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早在2007年,山東省政府就專門下

發(fā)了《關于建立物價上漲與提高困難群眾生活補貼和保障標準聯動機制的通知》,要求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超過警戒水平時,各級政府應及時啟動聯動機制。

????2008年,我省發(fā)改委、物價局、民政廳等部門進一步提出,統(tǒng)計、物價部門編制城鎮(zhèn)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簡稱低收入價格指數),每月向社會公布,作為各級政府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重要依據。如果當年度低收入價格指數同比漲幅超過5%,有關部門將啟動聯動機制。對因價格改革引發(fā)的基本消費品價格大幅上漲和突發(fā)性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上漲,有關部門可采取向低保群眾發(fā)放一次性價格補貼的辦法。

????2009年,我省根據2008年低收入價格指數上漲幅度,首次啟動物價上漲與低保標準和價格補貼掛鉤聯動機制,數據顯示,當年,濰坊、聊城、煙臺、威海等城市城鎮(zhèn)低保標準提高幅度均超過6%。

????據了解,目前全國只有山東、浙江、江蘇等7個省份建立了物價上漲與最低保障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和離退休養(yǎng)老金標準掛鉤聯動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在本月22日召開的全國物價局長會議上,國家發(fā)改委建議各省區(qū)要盡快推行這一制度,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業(yè)內人士分析,下一步國家發(fā)改委將從國家層面制定政策,而這多多少少都會參考山東的做法。

????“根據現有的數據,目前低收入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還沒有超過5%,也就是說,聯動機制還沒到啟動的時候。”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我省也在密切關注價格變動,同時也將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必要時向城鄉(xiāng)低收入群體發(fā)放臨時價格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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