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閆曉光)香港商人蘇某稱司機梁某曾代理兩宗執(zhí)行案,卻將執(zhí)行到的875萬元裝進自己腰包,蘇某的漫漫訴訟路就此開始。 ????該案經(jīng)2004年5月起歷時6年,經(jīng)不同法院5次審理,仍然沒有結(jié)果,這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極為罕見。而蘇某本人竟也在訴訟過程中“被氣死”,其5名繼承人決定繼續(xù)將官司打下去,日前此案在廣東省高院二審。 ????代理人“吃掉”875萬 ????據(jù)香港商人 ????2004年,蘇某向廣州市中院起訴梁某侵權(quán),不料梁某拿出一份有蘇某簽名的委托代理合同,其中合同第四款約定:“梁某為本案提供風險代理,本案所涉及的全部費用由梁某支付,案件勝訴后蘇某按照全部判決書中標的支付50%作為梁某的代理費”,而且梁某稱自己并非司機,而是蘇某的合作伙伴。 ????雖然蘇某認為,這份合同是偽造的,簽名被盜用自己并不知情,但這份合同仍然迫使蘇某為追討這875萬元走上了漫長的訴訟路。 ????告6年僅勝訴一次 ????這起看似簡單的官司打了6年還沒有結(jié)果,原告曾分別以侵權(quán)、不當?shù)美秃贤m紛三種理由起訴,經(jīng)廣州、韶關(guān)、省高院等不同法院5次審理,仍然沒有結(jié)果。這在民事訴訟案件中,也極為罕見。 ????唯一勝訴的是廣州中院于2008年10月份的判決,判定有關(guān)代理費的約定違反1997年《律師法》無效,梁某未返還的800余萬元是不當?shù)美瑧?yīng)該返還。正當蘇某以為可以如愿以償時,梁某又上訴到廣東省高院,高院又認為既然雙方已經(jīng)簽代理合同,不能認為梁某領(lǐng)取875萬元沒有合法依據(jù),蘇某可以合同糾紛另行提起訴訟,遂判決駁回蘇某的訴訟請求。 ????蘇某的家人稱,從2004年訴訟開始,訴訟花費已經(jīng)達到60萬元左右,蘇某本人也因積勞、積氣成疾而去世。 ????繼承人“接棒”繼續(xù)告 ????蘇某去世后,其5名子女決定繼續(xù)將官司打下去,由于此前高院告知蘇某可以合同糾紛另行提起訴訟,去年蘇某的5個繼承人便向韶關(guān)中院提起合同糾紛訴訟,主張合同無效。 ????怎料再生變數(shù)。韶關(guān)中院以蘇某生前未曾主張合同無效,繼承人不能超越蘇某的意思,而提起合同無效之訴為由,再次駁回了這5名子女的訴訟請求。 ????近日,他們已提起上訴,認為執(zhí)行款能否返還,決定了他們的繼承權(quán)能否實現(xiàn),而且無效的合同從本質(zhì)上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國家不承認此類合同的效力,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主張合同無效,法院也應(yīng)當依職權(quán)審查,主動干預確認合同無效。 ????日前此案在廣東省高院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