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女“黑老大”謝才萍再次顯示了她的威風(fēng)。只不過,她的這次“威風(fēng)”不是耍在她的賭場,而是耍在法庭上;她的這次“威風(fēng)”不是在被捕之前,而是在法庭受審宣判之后。她的這次“威風(fēng)”,就是被有的媒體大肆傳播的她惡狠狠地罵公訴人和審判長“不得好死”! ????作為“黑老大”、特別是個性十足的女“黑老大”,謝才萍在法庭上爆點粗口、說點臟話甚至狂罵別人,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一個飛揚跋扈的“女黑 ????“黑老大”過堂受審對于普通百姓來說可以說是人人都拍手稱快,據(jù)說在審判謝才萍的法庭外面,就有不少沒能進入法庭的群眾希望“來個直播,也好看看黑老大是個什么樣子”——孰料,在對待如此嚴(yán)肅的正邪決斗新聞報道時,一些媒體卻著意渲染“女黑老大怒罵法官”這樣的噱頭!難道,“女黑老大法庭撒潑”就是當(dāng)天審判最大的新聞價值所在?難道,公眾媒體為了自己的銷量和點擊就可以這樣地來大肆渲染“黑老大”們的“獨特個性”? ????狂炒“女黑老大罵法官”這種噱頭,讓人非常擔(dān)心某些一貫標(biāo)榜“責(zé)任”、“良知”的媒體,在真正面臨正與邪、善與惡的抉擇時,會不會因為一己私利而放棄責(zé)任傳媒、良知傳媒應(yīng)該保持的立場?這樣的擔(dān)心并非杞人憂天!11月4日,南方某報以“東莞特大涉黑案開審,團伙成員‘個性’出庭”為題報道某“黑社會”團伙出庭受審——但讓人想笑又笑不出來的卻是,該報道用為“噱頭”的大幅圖片,卻是黑社會團伙成員們一個接一個地捉住前面一人的衣服、“老鷹捉雞”般的出庭鏡頭! ????本人孤陋寡聞,不知國家法律有無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當(dāng)庭大罵法官”是否該罪加一等;也不知道犯罪嫌疑人“老鷹捉雞”般連串出庭是否算是藐視法庭——但我猜測每個有正義感的公民面對這樣的一幕鬧劇,心里更多的會是憎惡或憤慨,而不是某些媒體期望讀者產(chǎn)生的獵奇、好笑、或趣味;法庭代表著法律的尊嚴(yán),是神圣而不容褻瀆的,特別是代表正義審判邪惡的“黑社會”時更是如此,決不允許被某些媒體用“噱頭報道”來加以“幽默”或曲解! ????——所以本人想問,某些媒體以渲染報道“黑老大的個性”為由頭,將原本十分莊重嚴(yán)肅的報道弄得十分娛樂十分媚俗甚至是整得不倫不類,不知道是在變相地為“黑老大的個性”而擊節(jié)喝彩、還是想公然挑逗社會民眾的良知底線??。ㄎ?渝西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