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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高中擇校費最高不超1萬8 舉報電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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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11-01 18:19:45 青島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剛剛公布的《山東省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文件目錄》,對我省義務(wù)教育、普通高中及高校各種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規(guī)范。我省要求,除此次公布的收費項目之外,學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各市、縣(市、區(qū))及學校自行設(shè)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其中最為社會關(guān)注的公辦高中擇校費上限為每生三年18000元。

????省教育廳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根據(jù)《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guān)于2009年規(guī)

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對全省現(xiàn)行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了清理,現(xiàn)將清理后的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學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各市、縣(市、區(qū))及學校自行設(shè)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凡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資金,要全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落實“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嚴禁任何單位、部門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調(diào)、擠占、挪用學校收費收入。

??? 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jù)實結(jié)算;不得與學費合并統(tǒng)一收取,不得從中牟利,侵害學生利益。嚴禁學校強制服務(wù)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wù),不得在代辦收費中加收任何費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教育收費舉報電話:0531-81916654。(記者 張 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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