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近日我市出臺了《關于核定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程序的通知》,根據(jù)通知,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將向社會公示。 ????據(jù)介紹,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的核定分為受理、成本初審、集體審核、成本公示、基準價格的核準與公示等內容。其中,開發(fā)建設單位在經濟適用住房開工或銷售前,應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價格主管部門受理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踏勘現(xiàn)場,查驗報送的有關成本資料,進 ????初審意見形成后,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召集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市建設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共同踏勘現(xiàn)場,通報初審結果。對形成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集體審核意見,通過青島市政務網向社會公示十日,廣泛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若在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問題,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核實、糾正,最終核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最終核定后,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國土資源房管部門和市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并通過《青島市價格信息網》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記者 蘆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