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網(wǎng)上媒體 青島招商> 頭條新聞 > 正文

拍賣,在最后時刻“剎車”

1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9-02 11:31:46 檢察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公司通過合法拍賣取得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有關部門也頒發(fā)了新的土地使用權證。然而,有一天,政府突然以公告的形式宣布權屬證件“作廢”。之后,法院發(fā)布公告,對這四塊土地使用權再次拍賣——— 拍賣,在最后時刻“剎車” 黨小學 曙明

“競拍得到的這塊土地,究竟是不是我們的?”通贏公司希望盡快有個說法。

本報記者 黨小學

7月27日上午10點,得知張家口中級法院委托的拍賣并沒有如期舉行,蘇建青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蘇建青是陽原通贏煤炭銷售運輸有限公司(下稱“通贏公司”)董事長,這家位于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的公司,因為一樁土地使用權權屬糾紛,幾年來已被搞得焦頭爛額。一舊一新兩個土地“出生證”,使得四宗土地的權屬問題像拉大鋸一樣扯來扯去,扯了三年多時間也沒有個明確說法。

“今天沒拍,算躲過去了??赏恋厥褂脵嗫偛幻鞔_,不知道哪一天又要拍賣!”蘇建青眉頭緊鎖。

2003年:合法拍賣拍得四宗土地使用權

蘇建青介紹,多年前,華南煤炭銷售運輸公司陽原公司(下稱“華南公司”)因向建行張家口分行(下稱“建行”)借款,將自己擁有的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建行。這四宗土地位于陽原縣西城鎮(zhèn)東關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陽國用”01264號、01265號、01267號、01269號。2003年11月16日,張家口中級法院判決華南公司向建行償付借款本金2500萬元,并支付利息617萬余元,逾期以抵押物折價或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

2003年12月9日,受建行委托,張家口中佳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拍賣這四宗土地,土地使用面積為138977.44平方米,拍品名稱是“華南公司抵債資產(chǎn)”。當日,通贏公司以360萬元的價格一舉競拍成功。

2003年12月25日,陽原縣政府為通贏公司頒發(fā)了這四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陽國用(2003)第12■18號、12■19號、12■20號、12■21號,地類(用途)為煤炭專用,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為2033年3月5日,四宗土地的總面積為138977.44平方米。

通贏公司李有兵向記者出示了張家口中佳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拍賣成交確認書、收取360萬元拍賣費的發(fā)票及四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四宗土地一處為辦公樓所在地,另外三處是煤炭生產(chǎn)區(qū)?!崩钣斜钢鴱S區(qū)告訴記者。

“新證陽國用(2003)第12■18號、12■19號、12■20號、12■21號的產(chǎn)生,就意味著舊證國用01264號、01265號、01267號、01269號的作廢,這四宗土地也就只有新證這一個合法身份?!蓖ㄚA公司法律顧問金成說。

2005年:土地證被縣政府公告作廢

拍賣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通贏公司開始投資生產(chǎn),迅速成為陽原縣優(yōu)秀民營企業(yè),每年納稅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獲得“陽原縣納稅貢獻金獎”表彰。

然而,到了2005年底,通贏公司拍得四宗土地的兩年后,土地權屬卻突然出現(xiàn)變故?!坝幸惶欤粋€商業(yè)合作伙伴突然質(zhì)問我們‘你們的土地證是假的,我們還怎么跟你們合作?’”蘇建青感到莫名其妙,縣政府頒發(fā)的大紅色的土地使用權證就鎖在柜子里,怎么可能是假的?這位合作商拿出一份《張家口日報》,蘇建青驚得目瞪口呆。

在這份2005年11月8日出版的報紙上,刊登有“陽原縣人民政府關于作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公告”,公告稱2003年12月發(fā)給通贏公司的“陽國用(2003)第12■18號、12■19號、12■20號、12■21號四張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從即日起作廢”。

“這不就是說我們手里的土地使用權證是一張廢紙嗎?”蘇建青說,“銀行等合作單位知道此事后,認為我們公司在騙人,這一紙公告使得公司的商業(yè)信譽陡減,給公司生產(chǎn)經(jīng)營造成很大的影響。”

自此,通贏公司多次找到縣政府,請縣政府解釋公告作廢土地使用權證的原因,并要求恢

復土地使用權證的法律效力,但直到今天依然未能解決。“找了多少次已經(jīng)不記得,嘴皮子都磨破了?!碧K建青搖頭嘆氣。

2006年7月,陽原縣政府給通贏公司出具了一份關于作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說明:根據(jù)有關要求……縣政府2005年11月8日聲明四宗土地使用權證即日起作廢。

“還是公告中那幾句話,等于什么也沒說。”蘇建青說。

2009年:四宗土地使用權面臨再次拍賣

就在等待中,令通贏公司意想不到的事

情發(fā)生了。2007年10月,陽原縣政府工作人員告知通贏公司,四塊土地已經(jīng)被張家口中級法院查封,并且要執(zhí)行。通贏公司當即向張家口中院提出執(zhí)行異議。

2007年12月,張家口中院作出裁定((2007)張法執(zhí)字第29■2號),稱2007年9月該院查封了被執(zhí)行人華南公司位于陽原縣西城鎮(zhèn)東關村國用01264號、01265號、01267號、01269號土地使用權證,依據(jù)是河北省高級法院2006年12月作出的一份判決((2006)冀民二終字第101號),這份判決書判決華南公司給付一家房地產(chǎn)公司受讓債權本金1900萬余元。在裁定書中,張家口中院以陽原縣政府公告作廢四張土地使用權證為由,駁回了通贏公司提出的異議:“本案繼續(xù)執(zhí)行”。

“張家口中院讓已經(jīng)拍賣給我們的四宗土地,‘回’到了華南公司,而且用已經(jīng)作廢的舊的土地使用權證01264號、01265號、01267號、01269號再次執(zhí)行?!碧K建青表示不解。

四宗土地為什么又“回”到了華南公司?陽原縣國土資源管理局朱局長從證件的使用方面作了解釋:“新證經(jīng)政府公告作廢之時,舊證就自然生效。舊證最初屬于華南公司?!?/p>

“在辦理新證時,舊證應該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回,為什么又‘回’到華南公司了?”記者問。

朱局長解釋說,“舊證的確上交到了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公安機關辦案時將舊證拿走了,但一直沒有退回來?!?/p>

轉(zhuǎn)機出現(xiàn)在2008年3月,陽原縣政府給通贏公司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根據(jù)你們公司多次要求,我們對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作廢的公告進行審查,發(fā)現(xiàn)該內(nèi)容未經(jīng)法定程序作出行政決定,該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關于此四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屬問題,待有關機關、部門依法處理并作出決定后,另行通知?!?/p>

“一年多了,不說我們所持有的四張新證有效,也不說無效,這算咋回事?”蘇建青氣憤地說。就這樣,這四宗土地的權屬一直處于不定狀態(tài)。

2009年7月,風波驟起,張家口中院委托河北金鼎拍賣有限公司拍賣華南公司國用01264號、01265號、01267號、01269號四宗土地使用權。7月10日,拍賣公司在《張家口日報》刊登了拍賣公告,定于7月27日上午拍賣。

看到拍賣公告,通贏公司十分驚訝,第二天就給陽原縣政府發(fā)了一份措辭激烈的函件,認為縣政府“作廢土地證的公告”導致“一物二賣”,通贏公司很有可能因為土地問題破產(chǎn)、職工失業(yè)。與此同時,通贏公司向張家口中院發(fā)函,說明取得土地權屬經(jīng)過,希望停止拍賣。

在此后的半個月時間里,通贏公司不斷與各有關部門溝通,但法院始終沒有明確叫停拍賣活動。

“昨晚一夜未眠,不知道土地又要拍賣給誰?”7月27日早晨,眼睛紅腫的蘇建青說。

最后一刻:縣政府請求法院暫緩拍賣

7月27日上午10點,焦急等待中的蘇建青,得知拍賣活動中止。他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但很快又眉頭緊鎖:“不知道哪一天又要拍賣?”

關于四宗土地使用權問題,陽原縣分管土地工作的劉副縣長接受了記者采訪。劉副縣長稱這是一件令縣里頭疼的事,縣里也想盡可能處理好這件事?!?月24日,縣政府召開會議研究了四宗土地的問題,決定向張家口中院提出暫緩執(zhí)行的請求,責成我具體與張家口中院聯(lián)系,拍賣活動目前已停止。”

記者了解到,陽原縣政府給張家口中院發(fā)了一份“關于暫緩執(zhí)行華南公司四宗土地使用權的請求”,理由如下:

“一、陽原縣認為,如果拍賣土地,因使用權有爭議,競買者買上也不能正常經(jīng)營,致使煤臺癱瘓,必將嚴重影響陽原縣的經(jīng)濟發(fā)展;二、目前,該四宗土地使用權屬不夠明確,下一步縣政府將請示上級有關部門對土地權屬作會診確認,以便進一步明晰關系。三、根據(jù)情況,尋求其他解決辦法?!?/p>

關于拍賣問題,記者采訪了張家口中院,有關人員表示,結案前不宜接受采訪。

縣國土資源局朱局長告訴記者,該局已建議縣政府請市或省國土資源部門對土地權屬問題進行界定,是誰的就給誰?!巴恋厥褂脵喽ú幌聛?,企業(yè)經(jīng)營就不放心,盡早解決對企業(yè)的經(jīng)營、對縣里的經(jīng)濟發(fā)展、穩(wěn)定,都有好處”。

“一證在手,很清楚地表明了土地權屬,但這四宗土地權屬搞得如此復雜,原因是有人從中作祟?!碧K建青說。

明確權屬,在下一次拍賣之前

曙明

拍賣在最后時刻“剎車”。對通贏公司來說,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拍賣如期舉行,一旦這四塊土地使用權被某一買家競拍得到,新買家的介入將讓本就復雜的土地權屬問題進一步復雜化。通贏公司要想得到希望的結果,道路將更加艱難。

陽原縣政府向法院提出暫緩執(zhí)行的請求,法院“從善而流”讓拍賣剎車,都是令人贊賞的行為。然而,“如果不能盡快明確土地權屬,拍賣不知哪天會舉行”,通贏公司的擔心,也是我們的擔心。土地權屬長期不明,無論是對企業(yè)經(jīng)營還是社會穩(wěn)定,都是巨大隱患。

用依法行政的標準審視陽原縣政府在這一事件中的表現(xiàn),確有頗多可商榷之處。

公開、公正,做到了嗎?通贏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證,不是不能撤銷———如果之前頒發(fā)證照的行為是錯誤的,那么,糾正錯誤,就不僅是政府的權力,也是它的責任。但是,如果必須撤銷,那么,撤銷就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在公開、公正的原則下進行。告知通贏公司準備撤銷,聽取他們辯解,必要時召開聽證會……所有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程序。而我們看到的事實卻是:在行政相對人通贏公司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在報紙上發(fā)布一紙公告宣布作廢。至于作廢的理由,通贏公司直至現(xiàn)在仍無從知曉———連作廢理由都不告訴,你讓人家如何辯解?

行政效率,是不是低了點?“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但人們卻常常不愿意走司法的路,而愿求助政府。為什么?因為和司法相比,行政解決雖然不具有終局效力,但它的高效率卻是司法途徑無可比擬的。而在這一事件中,我們又看到什么?2008年3月,縣政府出具說明,作出之前在報紙發(fā)布的作廢公告無效的決定,“四塊土地的使用權屬,待有關機關、部門依法處理并作出決定后,另行通知?!比欢瑢⒔荒臧霑r間過去了,“另行通知”仍不見蹤影。這樣的效率,讓本該明確的權屬,長期處于一種不明的狀態(tài),造成人力、物力浪費,也為社會穩(wěn)定埋下隱患。

而有些說法,尤其令人生疑。按照刊登在報紙上的通告,這次對四塊土地使用權的拍賣,用的竟然是舊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對此,有關人員的解釋是:“新證經(jīng)政府公告作廢之時,舊證就自然生效?!鳖C發(fā)了新證,舊證不僅失效,而且要收回。如果新證作廢,那么,頒發(fā)“新新證”,就是確定土地使用權歸屬的唯一途徑?!芭f證自然生效”,不要說符合依法行政原則,即便按照常人基本邏輯考量,也很難說得通。

前去采訪的同事說,對于媒體采訪,陽原縣政府比較配合,但總讓人有欲言又止的感覺。我們不想猜測,這一事件的背后,有些什么讓他們不好說出口的難言之隱。我們想說的是:既然事情的蓋子已經(jīng)揭開,真相和公正,終將不遠。

手機看新聞 | 查看所有評論 網(wǎng)友評論
1
用戶名:  密碼: 匿名發(fā)表 新用戶注冊
相關鏈接

上一篇:9妹“練攤”成返鄉(xiāng)農(nóng)民工的生財之道